《快穿红娘的吃狗粮日常》转载请注明来源:晨曦小说(www.chenxixsw.com)
“他现在还在昏迷中,也没什么危险的吧。”
程跃:抱歉,那一棍子有点狠,本来应该昨天被你带回家就醒过来的。
“还没醒吗?那今天我去你家看看能不能帮上忙吧,我用治愈魔法试试。”
“真的吗?谢谢你!”
“话你一个女孩,是怎么把男人带回去的?他不沉吗?”
“”
芙雅的表情有一丝僵硬。
“啊就像那样架在肩上拖回去,他挺沉的,我累得休息了好多次呢。”
此乃谎言!
连随便捡男人回家这种事都不隐瞒的芙雅,为什么要隐瞒自己把男人弄回家的方式?
搞不懂,等白糖查吧。
闲了一天,程跃和芙雅把工会的大厅擦的能反光。
工作结束后,程跃跟巴尔利娜自己今天去芙雅家里做客,还会回来,记得留门。
巴尔利娜看两人关系融洽心里高兴:“玩得开心”
程跃好芙雅走在去芙雅家的路上。
两人正在聊巴尔利娜的事情:
“巴尔利娜姐真是一个很好的人,她收留了没有魔法师工会愿意要的我,还给了我这么轻松的一份工作。”
“是啊,她平时就很关心咱们这些成员呢。
巴尔利娜姐长得美丽,人又好,虽然偶尔会有些严厉,但在工会的男性中人气很高吧。”
“很高哦,巴尔利娜姐今年已经32岁了,却依旧是未婚,工会里很多成员都想追求她,但全都被拒绝了。
即使是这样,男士们都没有放弃呢,他们扬言只要巴尔利娜姐不结婚一天,他们就会继续追求一天。”
“诶漂亮成熟的大姐姐很受欢迎呢”
“是啊,好像大家都很喜欢成熟有魅力的人呢。”
“芙雅你喜欢什么样的?”
“我果然也是成熟稳重一些的吧,我太差了,魔法学不会,还容易丢三落四的。”
成熟稳重,撒旦也是这个类型的来着。
“程跃你呢?”
“我喜欢嫩的。”
程跃从不会掩饰自己的真实喜好。
“诶?”
“不是孩子,是那种明明已经成年了,但脸和声音依旧是少年的感觉。”
“哦为什么会喜欢这种类型?”
从到大没谈过恋爱,动漫游戏里喜欢过的角色基本都是这种类型,现实生活中也是这种类型的孩子我更宽容,所以我就一直当这是我的xp了。
“不知道,可能生来就这样吧。”
“是吗啊,我家到了。”
芙雅家和她本人一样,感觉很温柔舒服。
芙雅要先给那个人换药,程跃就坐在沙发上欣赏她的家。
家里收拾的井井有条嘛咦?
那个钟摆,似乎不太对劲怎么好像少了分针?不是好像就是少了!
等等她刚脱下来的鞋似乎不是一双,两只鞋长得很像但完全不是一双,配套的另外两只去哪了?
再看看自己的脚,好,拖鞋是一绿一蓝。
茶几上那个花瓶好像也那个是用来插干花的花瓶不能拿水泡来着。
诶那个衣柜是不是要爆了?里面塞了多少东西?
真亏的她在这么多违和感下能把家布置的这么正经。
“程跃,换好了,你帮忙看一下吧。”
“好。”
程跃起身进了放着撒旦的房间,魔王大人被芙雅精心打理干净之后还是很威严的。
“我觉得不需要治愈术,他很快就能醒过来了。”
佯装检查了一遍的程跃。
“真的吗?”
芙雅放心多了。
我估计那一棒子也就能让他晕到这时候,该醒了。
“他的身体虽然伤的很严重,但精神创伤不大,这家伙很强的,你不要太担心。”
“那真是太好了。”
“既然这样,我就先回去了。”
“谢谢你特地过来这一趟。”
程跃走了,回到工会的时候大家还在大厅喝酒放松。
打过招呼之后程跃直接回房间,掏出大包薯片,咔嚓咔嚓开始嗑。
白糖也已经把芙雅学习魔法之前的十年人生整理好了。
“咔嚓咔嚓白糖,看吧咔嚓咔嚓”
“薯片给我留点。
根据我查到的啊,芙雅时候还有个大她八岁的哥哥,他俩都是天生力气比一般人大很多,所以那个哥哥从一开始就打算以后成为一个出色的剑士。
当哥哥发现芙雅也力气大的时候,就背着父母偷偷教芙雅控制自己的力气,还教她剑术。
在芙雅十岁的时候,十八岁的哥哥因为十分优秀加入了皇室的骑士团,但才过了一个月,就被派遣到叛乱之地去镇压那里企图自立为王的领主。
身体强于他人的哥哥被安排在了最前线,结果直接成了叛军方魔法师的活靶子死得很惨。
从那以后芙雅就有点心理阴影了,不太敢展示自己的力量,并且认为魔法那么强她也要学习魔法保护自己,保护家人。
所以她的天赋其实都在身体上,她更适合物理攻击而不是魔法。
能学会魔族的魔法也是因为魔族的魔法更加随意,没什么限制。
人类的魔法限制的框架太多太杂,芙雅学不会很正常。”
程跃把薯片吃了大半袋,就停嘴了,白糖把头伸到袋子里咔嚓咔嚓吃起来。
“可是芙雅这次搬运撒旦是用抱的,我还是想不明白。”
“我推测还是你的锅。”
“怎么又是我!”
“还不是你给撒旦后脑勺来那一棒子!原本人家脑袋没事,芙雅把人拖回去难免磕磕碰碰也没关系。
现在他脑袋后面那么大一个包,怎么想都不能再磕着碰着了吧!”
“精神攻击有失败风险,我当时只能选择物理打击段了,不然他醒得更早。”
“到底还是你随便插才会发生这种改变嘛,虽然无伤大雅还找到了一些补充资料就是了。”
“那这不能叫我的错,只能是我的原因。”
“反正都是接锅,有什么区别。”
一人一猫斗斗嘴,闹一闹,睡觉的点就到了。
芙雅这边,她听程跃这人很快会醒,一直坐在床边等待,等着等着趴在床边睡着了。
深夜,床上的男人睁开了眼,一对竖瞳剧烈震动。
这个男人回忆自己晕倒前的记忆:
我原本是在魔界,最信任的亲信背叛了我,想要杀了我拥护我的那个表弟成为魔王。
结果他重伤了我,但我把他也杀掉了,应该是已经尸骨无存了。
后来我觉得魔界不安全,就来到人界,为了无声无息的穿过屏障我受了更重的伤。
我也不知道我走到哪里眼前一黑到下了
撒旦猛地坐起身,看着自己的双。
“我隐约记得在我昏迷期间有人试图入侵我的灵魂后来我嘶!”
撒旦后脑勺突突的疼。
“谁打了我的头?”
撒旦的动作惊醒了芙雅,芙雅揉着眼睛起身,看到撒旦醒了过来,十分开心。
“你醒了?你终于醒了!你昏迷了好久!”
是人类!我现在很虚弱,糟了!我的眼睛
“咦?我的眼睛呢?”
芙雅下意识想扶眼镜,结果鼻梁上没东西。
原来是近视
芙雅满地找眼镜找不到,撒旦把自己的眼睛变成人类的圆形瞳孔。
然后他把自己床头的大圆眼镜拿起来:“是这个吗?”
芙雅接过眼镜:“就是这个!谢谢你!”
芙雅带好眼睛终于看清了撒旦的长相。
“你醒了,真是太好了。”
出现了,芙雅标志性的灿烂笑容。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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