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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安森:“……”
程朗见他不话,自己巴拉巴拉个没完了。
“陆安森,如果有一天,你没钱了,就带着这只狗儿去卖艺吧。古时候,有耍猴的,你就去耍狗,哈,到时候你这狗,还可能一举成名,成为明星狗呢。想想就有趣!不准比你开公司挣得还多呢。”
陆安森:“……”
都什么跟什么,越越没谱了。
他黑着脸,又给他冰敷了会,便把他推坐起来,低声训斥:“程朗,你能不能别吊儿郎当、嬉皮笑脸的?”
程朗面上挂着晃瞎人眼的灿烂笑容:“别不耐烦啊,你以后要是喜欢上我这吊儿郎当样,脸得多疼啊!”
这对话进行不下去了。
陆安森把毛巾扔到一边,站起来,往外走。
程朗哪里肯让他走,直接从沙发上翻过去,往他背上一跳,双腿屈起,勾住了他的大腿。这等姿势,简直分分钟撩死人,偏他还贴着男人脖颈吹热气,笑声温柔:“陆哥,你刚刚对我那么好,又给我冰敷,又让莎莎讨好开心,我无以为报,不如以身相许吧?”
谁让莎莎讨好他了?
刚刚他那是见他身体太敏感,影响他冰敷,才让莎莎逗他、转移他注意力。
这人明明心里清楚,偏要给自己长脸,简直厚脸皮厚出结界来了。
陆安森冷着脸,低声训:“不需要!快给我下来。你能不能懂点自重?”
“我60公斤。”
“什么?”
程朗笑着给了迷之解释:“自重,自我称重,哈,我估计体重60公斤。”
陆安森:“……”
这对话又进行不下去了。
陆安森知道程朗嘴皮子功夫好,也不跟他语言交战了,躬身想把他甩下来。而程朗像是料准了他的动作,双腿卡住他双腿卡的那叫一个结实,跟铁焊上似的。
陆安森快要崩溃了:“程朗,你是不是欠艹!”
这下换程朗无语了。
一直以来,陆安森都走的冷漠贵公子路线,虽然偶尔也会骂人,但基本保持绅士素养。此刻,听着这声“欠艹”,野性的声音仿佛带着电流划过程朗的身体,电的他心魂大乱、电的他头皮发麻、菊花一紧。
程朗终于恋恋不舍下来了,俊俏的脸难得染上了点点羞红,低声道:“陆哥,文雅点,你突然兽性大发,吓到我了。”
陆安森冷冷瞪他,黑眸放射出的寒气冻得程朗颤了颤肩膀。而他这无意识的颤肩膀,连带着衬衫也扯开,先前莎莎抓坏衬衫的口子显露出里面白皙的肌肤以及一点茱萸,艳若朱砂。
美景一晃而过,因为陆安森下意识地避开了视线。他咳咳了两声,低声道:“你衬衫坏了,就算这么出去?”
程朗听了,低头瞥见衬衫裂开的位置,心知肚明。他眼眸闪过亮晶晶的光,咧嘴一笑:“你要是不介意,我也不介意。”
他介意个鬼!
被人看的又不是他!
陆安森冷着脸:“站这里别动!”完,迅速转身出了书房。
至于他去哪里?
程朗知道,必须是卧室。
心是口非的家伙,明明心里在意的要死,就会装。不过,他爱死了这种装模作样,简直呆萌可爱极了。
恩,跟他家莎莎一样。
程朗一边想,一边弯腰抱起围着自己脚踝转的莎莎。
鉴于莎莎已经跟他问了好,出于友好礼貌,他们就算是朋友了。
“莎莎,你好,我叫程朗,朗朗乾坤,前程似锦的程朗。你听懂了吗?懂得话,点点头。”
莎莎怒瞪眼:主人,我逮着一只深井冰!
程朗见她不点头,自言自语着:“好吧,就知道你不会配合。”语罢,用手按下莎莎的头。按罢一次还觉不够,又按了一次。
莎莎怒瞪:尔等凡夫俗子,竟然敢乱碰本汪的贵头。
程朗用手强行按了两下莎莎的脑袋,笑着点头:“恩,听懂了就好。那么,以后我在的时候,不要围着他转。否则——哼哼——”
莎莎怒瞪:汪汪,这只深井冰,好黄好暴力。主人,快救本汪!
程朗跟莎莎斗智斗勇了三分钟,陆安森拿了件白色衬衫回来。看到他跟狗交流感情,唇角微微弯起一个弧度,便把衬衫递了过去。
衬衫很新,衣料精致、做工精细,标牌还没拆。
其实,他穿过的,也没关系。
程朗心里有种迷之遗憾,然后,把莎莎放下来,接过衬衫,当着陆安森的面就开始脱衣服了。
陆安森气的脸又黑了,看他动作,手握的咯吱咯吱响,这祸害不趁早弄死,他早晚死他手里。
程朗不知陆安森心中所想,动作坦坦荡荡,脱了衬衫,露出漂亮的胸膛,以及窈窕的蛮腰。
很少有腰细的男人,程朗就是其中之一。
也许,因为他本来就是偏瘦体质,也许是他长期练瑜伽的原因,他的腰细的跟女人有的一比。
陆安森转过身,手背上的经脉动了动,连带着手指也在动。
如果有人看到,或许隐约能猜出,陆安森很想摸摸那蛮腰。
怎么就那么细?
也不知道怎么长的,他要是用点力,是不是就给捏断了?
等等——他在想什么?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念头?
陆安森甩甩头,想要甩开这些撩人心魂的绮念,可越想丢开,这念头越像是藤蔓在他脑袋里扎根。他甚至想,听程朗是练过瑜伽的,那柔韧度又是怎样惊人?
真特么想尝试!
陆安森脸黑黑的,觉得自己被程朗给带的越来越歪了。
一旁换衬衫的程朗就没有陆安森这么多花花心思了,当然,他有的话,也会直接出来。
比如:
“陆哥,你这件衬衫真不错,穿上之后,感觉和你又亲密了不少。”
“陆哥,我这件衬衫,送你当纪念吧。这可是钢琴男神程朗的衬衫,拿出去拍个几百万没问题的。”
“陆哥,你还有没有同款?咱们一起穿吧,当情侣装。我活这么大,还没谈过恋爱呢。虽然第一次恋爱给你这种不解风情的木头,有些可惜了,不过,谁让我对你是真爱呢?”
……
陆安森对于他的这些废话,甩了个背影走人了。
程朗:“……”
他换好衣裳,美滋滋跟着下楼了。
孙瑛在楼下,看着两人一前一后出了书房,不禁想,他们是有什么话要,怎么钻书房还钻出瘾来了?等等,程朗那件衬衫是怎么回事?没看错的话,似乎是她给儿子挑的吧?
孙瑛心里想七想八,但到底没想到腐路那条道上,只是不解地问:“怎么换衣服了?”
程朗回得很快,像是在掩盖什么,解释道:“孙阿姨,我衬衫被莎莎抓坏了。”
孙瑛想到莎莎爱抓东西的习性就想通了,点点头表示理解,还笑着:“那狗儿被阿森宠坏了。”
程朗点头笑:“没,我要是有这么可爱的狗狗,我也会宠着它的。”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竟还扯起了养狗心经。
陆安森一旁听着,时不时看向程朗,眼里染上丝丝冷意。虚伪的男人!前一秒还对他着甜言蜜语,下一秒就各种掩盖躲避。其实,他比任何人都害怕外人知晓他们的关系。不,他们有什么关系?连暧昧也算不上,可他就开始怕了。
这么胆的一个人,竟然还口口声声跟他是真爱。
真是讽刺啊!
陆安森苦涩地笑笑,程朗根本不敢爱他,而他明明清楚,却还是被他三言两语勾乱了心。
真真是自讨苦吃!
陆安森心中忽然涌出无法言喻的难受,这让他端过仆人托盘里的各种名酒,一杯杯喝个没完。
白色香槟酒、橙色威士忌、五颜六色的鸡尾酒……
混着喝,据容易醉。
程朗跟孙瑛对话,余光一直注意着陆安森的动静。看男人寒着一张脸,把各种酒混着喝,他眉头皱得紧紧,薄唇也抿起来,满面不悦。
这是怎么了?谁惹他了?
程朗皱眉,又跟孙瑛闲扯几句,便走了过去。此时,男人把一仆人托盘的酒喝光了,就走到摆满各色美食、甜品与美酒的长桌旁,继续喝着。
他走到男人身边,也没话,而是扫了一眼众宾客,寻找自己母亲的身影。他已经好久没见母亲了,怕她喝多了没人照顾。好在,很快看到母亲,她在客厅里侧的沙发上坐着,旁边坐着不久前向他发出生日邀请的女生。叫什么名字,他已经忘了。
看来是挺喜欢那女孩的。
程朗没有多想,视线才收回来,手上一紧,惊讶间,人就被陆安森拽着往后花园的方向走了。
陆安森很气啊,在他面前,乱瞅美女,简直太可恶了。
他必须给他点颜色瞧瞧!
程朗被男人握住了手,惊讶只有一瞬,甚至还没感觉到喜悦,头脑就被恐慌占据了。
这是在宴会呢?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他、他竟然抓住他的手!
程朗恨恨甩开,两眼染上怒火:“放手!陆安森,你是不是喝醉了?”
陆安森盯着他染上怒火的眸子,心间冷笑一声,抓住他的手,就把他拽出了大厅。这次,他手上用力,程朗甩了好几次没甩开,脸色臭的能熏死人!
故意的!
陆安森是故意的!
程朗心中气闷不已,暗暗告诉自己,忍着,忍着,闹大了,都不好看。
就这么安慰着,程朗当着众人面,被陆安森拽走了。
他不知道,在他走后,有的人惊讶,有的人不解,也有人心中隐隐明白了什么,高兴的又多喝了几杯酒。这人是马成功,他高兴地连喝三杯威士忌,浑浊的眼睛闪出算计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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