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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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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松双手抱膝躲在马车的角落里, 把头埋在膝盖深处,无声地抽泣。

每每想起以后再也见不到谭靖远了,要去跟一个不认识的人成婚,他的心就揪揪地疼,滚烫的眼泪不自觉地就落了下来。

脑海里还时不时想起他那决绝的话, 心就更加抽疼得厉害, 哭得红肿的眼眶眼泪就更加止不住,想着他的眼泪又滴落在衣服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哭得晕睡了过去,脸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躺在马车的角落自己抱着自己,连睡觉的时候眼角边都是带着泪的。

时不时的还出抽搐一两下。

当马车的车帘被开,林家父母看到的就是自己儿子这幅可怜兮兮的模样, 老两口对视一眼, 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一抹意味深长。

林母柔柔弱弱的,长叹一口气, 吩咐几位厮道,“将少爷抱回房中好生安顿吧。”

完狭长而温柔的眼角撇了眼林父,到底还是没有多什么,家中的事情她一向不过问,可这次儿子的事情, 她是什么也不想同意。

林父被林母看得浑身不舒服,但是他也有自己的坚持,儿子是他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娇娇, 如今为了一个男人连家都不回了,成何体统!

再那个谭靖远有什么好的,就会写些情情爱爱的话本,看似不错,可总有江郎才尽的一天,到那时他拿什么来养活儿子。

何况他还有八个妹妹,儿子嫁过去,家里这么多人万一受了气都没有地方理去。

西北镇守乃是与他八拜之交的好友,知根知底,人家儿子能文能武,在西北谁不称赞一句好儿郎,儿子嫁给他准能幸福。

再好友夫妻俩都是出了名的和煦之人,两家亲那是亲上加亲,再好不过了,到时候他们全家再搬去西北,也不怕儿子会受了气。

“要我,你就成全孩子一回呗,别人家的儿郎再好,终究比不过儿子自个喜欢。”

林母轻咳两声,她的身体本就不好,如今为了儿子事情更是心力交瘁,身子骨愈发的柔弱。

林父忙给她披上外衣,心呵护着她不让她被夜风吹到,“夫人你就别操心了,你看看这子为了那个谁谁谁都一年不曾归家了,这样下去还得了。”

“你啊,多大的人了跟孩子置气,看见松儿这样我心里也心疼,当初我跟你……”

林母着就咳嗽了起来,想起他们当初也是家中父母不愿意,尽力千幸万苦才走到一起去,如今看到孩子这样,就忍不住会想起当年往事。

林父长长的衣袖一摔,一双阅历丰富的眼睛里露出几许凌厉,“我们当年跟他能一样么,夫人我们两人那是同生共死过的,他一个孩子经历过么。”

“你别犟,松儿跟你一样,我看事情不会顺着你意去的。”

林雪松再怎么也是她肚子里掉出来的一块肉,他的秉性,她这个做娘的是再清楚不过。

……

林雪松这一觉不知睡了多久,醒来时只觉得天晕地旋,待看清家中的陈设后,他清楚自己终究还是回家了。

“娘——”

感受到自己的发间有一双温柔的手,林雪松知道这是他娘。

林母温柔地给林雪松摇着扇子,时不时帮他把飞舞的发丝撩到脑后,看见他醒了,温柔地一笑,“醒了。”

“嗯。”

林雪松撑起半个身子,揉了揉红肿的眼睛,有些发疼。

林母温柔地吩咐一声,“下去给少爷拿着冰块上来敷一敷。”

有两个丫鬟扮的人轻应一声,轻手轻脚的出门不多时就端了一盘冰块上来,炎炎夏日,冰一进屋,屋内的闷热气息顿时就被驱散不少,让原本还沉沁在伤痛中的林雪松心情好了一丢丢。

“下次不可以在这样犯傻了,再伤心也要顾及点自己的身体,父母不在你自己身旁你就要多学着点照顾自己。”

林母用手中的帕子裹了冰块,轻轻地敷在林雪松的眼下,好让眼眶快速消肿。

“阿娘,我自己来。”

林雪松雾蒙蒙地眼睛看了眼林母苍白的脸色,知道她最近身体又不好了,可不敢让她触碰这些寒凉的东西。

林雪松仔细地冰敷了一会,眼睛没有那么肿了,这才轻声问道,“娘,是不是爹早就知道了我的事。”

林雪松不是傻子,他这样一副模样回来,爹娘什么都不问,肯定是知道了其中原由,再一想自己身旁跟着那么多暗卫,不用在梧桐县每日俱细都被暗卫报给了爹娘。

“傻孩子,喜欢一个人又没有错,有的人喜欢高高在上的,有的人喜欢才华横溢的,有的人偏爱平平淡淡的,我很庆幸我的儿子是最后一类。”

林母温柔地点了点林雪松的额头,一点都不像林父那般凌厉,像一个知心朋友一般。

林雪松不解,“娘为什么庆幸。”

林母没有急着话,眉眼如春,双眸如水,含笑地看了眼林雪松,细细替他整理好衣服,这才慢慢道,

“因为不管你才华横溢也罢,高高在上也罢,生活终究会归于平淡,能够在平淡中找到幸福的人是幸运的。”

正是因为她经历过所以才懂得这个道理,别看林父给林雪松订的婚事再好,日子总归是两个人自己过的,她的儿子她很清楚,就是疲懒性子,喜欢看看话本,过过清闲日子。

麻烦的东西一律不喜欢,能有多远躲多远,西北镇守府,府上每日事情多如牛毛,而且儿子还不是去做正妻,充其量也就算个平妻,比起正妻来还是矮了一头。

以后每日昏定省的日子肯定过得极为压抑,相较起西北镇守谭靖远的确是太穷了些,但是好在生活自由,儿子可以当家做主,关键是儿子喜欢,其实她心里挺中意的。

林雪松低垂着脑袋,清润地面容上全都是伤感,刚哭过的头又显得有些隐隐作痛,眼眶中积蓄的眼泪,又要汹涌而出。

声音笨拙而呐呐的又带着几分委屈,“可是……可是人家又不喜欢我,我干嘛还要热脸上去贴冷屁股。”

林母捂嘴轻笑一声,眼中的温柔尽显眼底,“傻孩子,一个人喜不喜欢你,不要看他了什么,做了什么,你要用心去体会,心是不会谎的。”

“心?”林雪松懵懵懂懂的,他的心现在好混乱,弄不懂这心里究竟想怎么样。

林母没有在话了,有些事情作为旁观人是不能得太直白,需要他们自己去体会的,如若真是有缘,终究都会走到一起去的。

如若真是没缘哪怕是把人绑来也是做无用功。

林雪松自从回了林家,没事不是坐在屋内发呆就是坐在院子里发呆,任凭谁也看得出他心事重重的样子。

偏偏他不哭也不闹,让做什么就做什么,乖得像个听话的猫一样,连最爱的话本也不看了。

林母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找林父了好几个回,可惜林父的性子犟得很,在儿子这件事情上自持己见。

最终还是林父看不下去,找到林雪松,温言细语地,“你大婚的日子,父亲给你定在十月,正好天气也不热,想要什么聘礼,就算是金山银山爹也给你陪嫁。”

林父的财大气粗并没有令林雪松心动,反而更加伤感,本以为回来至多还能陪伴父母许久,没有想到父亲操办得如此急切。

林雪松抬起一张楚楚可怜的脸,委屈巴巴地望着这个一向疼爱他的父亲,稍稍有些撒娇道,“爹,我还不想嫁人,能不能再缓上一两年。”

林父的眉头紧锁,他也不想让自家儿子过早的嫁人,毕竟他就生了这一个孩子,可是好友的儿子如今已到了娶亲的年纪,好不容易立了功,向圣上求了一个平妻的名额,过了这村可就没有这店了。

“不成,爹都已经和人家好了,而且平妻这个位置已是极为难得了,再等上一两年恐怕有变啊。”

林父是真心为儿子着想的,哥儿的身份本来就挺低下的,如果不是好友看在他的份上,随便许诺个妾室身份就可,他们这边还推三阻四的就有些不过去了。

林雪松见他爹一脸的笃定,心中有些不快,有些闷闷地道,“爹,你就这么希望我早些嫁出去么。”

明明以前不是这样得,什么嫁不出去大不了我养你,原来都是假的么,到头来还不是希望自己早些嫁出去。

“爹不是希望,爹是看这桩婚事真的很好,现在肯娶哥儿为平妻的人不多了,就连农家也没有几个娶哥儿为妻的,爹是怕你以后后悔。”

林父还没有听出林雪松的脾气,还以为这孩子不懂得他的苦心,好言相劝着。

他不劝还好,一劝林雪松的心莫名其妙就冒出一团无名火来,怎么压制都压制不住,没有忍住爆发了出来。

“你老这桩婚姻好好好,我可是一点都没有看出哪儿好了,一个平妻有什么可以值得骄傲的,人家君汐再差也是个正妻位置,我看你是巴不得让我去给别人伏低做才好吧。”

林雪松是真的气,得好听是平妻,不好听其实就是一个妾,只不过比其他的妾地位要高一点罢了。

有什么好的,依旧不还是要看当家主母的颜色,他身边的舟和君汐虽然嫁得差点,但是堂堂正正的正妻出去多有面儿啊。

更重要的是人家任荃和江景元两人都曾许诺过不纳妾,他就算是嫁得再好,如此一比较起来,总觉得低人一头。

林父见自己的一番心血被儿子这样误会,也是怒气大增,他这么苦心孤诣的到底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他这个儿子以后好过一点。

“你真是愚不可及,慕君汐那嫁得好么,随时都把头栓在裤腰带上的,如今有多少双眼睛正盯着任荃那块肥肉,一个的任家,到最后还不是要玩弄在别人的手中,没权没势有再多的钱也不够花的。”

林父也是气得不轻,生平第一次对林雪松发了这么大的火。

“那你就甘愿送我去做妾么,要去你去,我林雪松非正妻不嫁,话就搁在这儿,除非有人八抬大轿把我写进他们家族谱为正妻,我的生的孩子为嫡子,不然我谁也不嫁。”

林雪松心中也是极为不服气,在父母面前都是乖巧一面的他,骤然间也变了颜色。

林父一甩袖子,指着林雪松的鼻子,“你你你简直要气死我,告诉你别在想着那什么穷写书的,我是不会同意你们两个的。”

林雪松一愣,鼻头更酸,原来在自己父亲心中,自己喜欢的人就是个穷写书的么,原来在他心中是这般的瞧不起人。

怪不得谭靖远经常躲在他,在他自己心中也是如此认为的么。

凭什么,凭什么靠自己双手挣来的钱,却得不到这个世界的认可,他哪一点比人差了,他写得书明明那么的精妙绝伦,让人忍不住沉醉。

在他看来他比那些整天舞文弄墨卖弄文学的人不知道强上多少,起码他的文字能让自己感动,而那些悲伤秋月的诗不过是那些学子卖弄炫耀的东西。

“穷写书就穷写书,我就是喜欢怎样,再怎么人家也算个读书人,阿爹你别忘了你还是个商人,士农工商,人家站在首位你在末尾,你比人家高不到哪儿去。”

林雪松脾气一上头,不管不顾地什么话都往外冒了。

完他也有些后悔,好像得有些重了,但是话已经出去了,只能木纳地盯着自家老爹那张黑如木炭般的脸。

林父完也冷笑一声,“你再喜欢也是一厢情愿,没准你跪在人家门口做妾,人家还不同意呢,你自己好好想一想吧。”

林父的话也如同刀子一般扎在林雪松的心上,让他如坠冰窟,愣在原地,泪如雨下。

是啊,再怎么维护,人家喜欢的也不是自己。

痛苦地跑回自己的房间大哭起来。

林母捂着疼痛的胸口责备林父道,“你何苦把话得如此重,你让松儿以后如何自处。”

“我倒要看看他的情到底有多坚。”林父搀扶着林母冷哼一声。

如果真的至死不渝,成全他们又有何妨,怕就怕自己的儿子剃头挑子一头热,最后还不是回来求自己。

林雪松蹲在房中大哭不已,他拼命去忘记谭靖远,可却怎么也忘记不了。

房中的丫鬟厮均不敢吭声,心翼翼地做着自己的事,就怕触了主家的霉头。

一个丫鬟找到一个灰扑扑的包袱,奇怪地嘟囔一声,“从未见过这个包袱阿,从哪儿来的。”

状着胆子去向哭泣中的林雪松问了一句,“少爷,你看这……”

林雪松看到包袱才想起来这是谭玉殊送给他的,抽泣着抹了一把眼泪,声音沙哑道,“给我吧。”

丫鬟把包袱递给林雪松放好后,就偷偷走到暗处,继续忙自己的事去了。

林雪松边抽泣边把包袱开,也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如此的重。

包袱包得很严实,林雪松一层一层的拨开,边开还带着泪笑,“可能是玉殊他们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所以才会如此的心吧。”

包袱开里面并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倒是有个极为精致的盒子,上面用正楷刻着他的名字。

林雪松不解地摸了摸他的名字,顺便就摸到在名字的右下角好像还有别的凹痕,他凑近看了看,有个极为细的两个字。

——吾爱。

林雪松不敢相信,凑近看了又看,确定没有错后,泪顿时就掉了下来。

吾爱林雪松,不言而喻,谭靖远是喜欢他的,是喜欢他的。

林雪松发出一声痛苦的哀嚎,心翼翼地把木盒子开,里面整整齐齐的放着一沓书籍。

怕泪水湿书页,林雪松在衣服上擦了又擦泪水,然后才格外心的翻来。

腊月二十三,虽不是初识,却已心动,那一刻你站在院内,笑容如白昼的阳光,如黑夜的明月,你是皓玉,而我不过是尘埃里的尘土。

你你喜欢欢喜的故事,我愿余生的日日夜夜都偷偷为你写下欢喜,愿你生平安乐。

入眼的第一页没有太过于动人的情话,但是字字句句都是自己。

林雪松的眼泪止都止不住,悲恸地放声大哭起来,他太迟钝了,他怎么就没有看出谭靖远的心意,还以为他不喜欢自己。

他真的是个大笨蛋,就真的信了他的鬼话,明明他这么爱自己,自己却看不出来,真是太笨了。

林雪松捂着嘴,沙哑地大哭着,这次不比之前就连站在门外的林父林母都听出了不同,这是真的痛到了极致。

一箱子里面有差不多有十本书,每一本都极为厚实,比谭靖远自己出的书要厚得多,可见他这半年来夜夜都在为自己写。

可他白天还要写别的稿子,怪不得他去找他他总是在睡觉,原来,原来是自己太迟钝。

林雪松啊林雪松,你怎么配得上这么好的人,你个没心没肺的傻子,把别人的真心随意否决,你除了有钱你真是一无是处。

林雪松抱着书本哭得极为伤心,他无法想象这半年谭靖远有多压抑,整天把自己的爱藏起来,只有漆黑的夜晚没有人的时候才能表达在书里。

如果不是玉殊将这个盒子给他,他恐怕这辈子都不会知道他的心意。

“谭靖远你个傻子,你不我怎么会知道,老奸巨猾的,这么会演戏怎么不去唱戏。”

林雪松着又拍起盒子来,恨不得一巴掌给拍烂,看起来凶巴巴,落在盒子上却是温柔极了。

夜晚谭靖远写完一本新的书,走到他的藏书处,却怎么也找不到他的盒子,他的眉心一皱,看了看屋内正在刺绣的谭玉殊问道,“姝,我的那个盒子你看见了么。”

谭玉姝被谭靖远的话吓了一跳,针尖扎了一下手背,疼得她一个激灵也不敢出声,额头上冷汗淋漓。

……

徐水舟在给两孩子做冬衣,九月一过,十月天就冷了下来,这冬天的衣服可不能马虎,可他这心里总是七上八落的,总有些不自在。

“哎呀。”

一步心针头扎歪了扎在自己的手指头上,红艳艳的鲜血止不住地往外冒,徐水舟疼得眉心一皱,没忍住呼出声来。

“怎么这般不心。”

江景元看到徐水舟的手指,二话不多就往自己的嘴里放,用唾液来替他消毒。

徐水舟木纳地将手指抽出,却没有抽动,被江景元含得死死的,羞涩慌乱地低头,喃喃道,“我的手脏,刚替孩子擦了屁屁,可能沾染上了一点。”

江景元,“……”

放下徐水舟的手,江景元摸着那细腻温柔地手,凑进鼻端仔细地嗅了嗅,

“没有异味,没有沾染上,阿舟的手还是很干净的。”

就算是有味道也不能……

徐水舟不信邪地将自己的手送回自己的鼻下轻嗅,用怀疑不确定的目光看着江景元,“明明就有一股酸味。”

江景元的面色兀的一下通红,把头转向一边,阿舟如今愈发的傻了,居然都不给我留面子了。

“怎样,孩子的味道好吧。”

徐水舟眉眼弯弯,笑颜如花,粲齿微露,两颗如蜜糖般的酒窝晕染开来,熏得江景元陶醉。

还未有动作,他上身未倾,垂首凑到江景元的下晗,温柔地将自己的唇送上江景元的唇。

俏皮地舌头在江景元的薄唇上来回游走,像一条欢快地鱼儿,待到江景元薄唇微启,想要将这条鱼儿给囚住,却被他弹的一下,抽离了自己的身边。

徐水舟看见江景元吃瘪的模样低低笑笑,眉宇间的柔情似水,足以让江景元愿沉醉在他的温柔乡一辈子。

“这样你就不会尴尬啦,我与你一同同甘同苦。”

徐水舟睫毛微翘,嘴角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其实他也很撩的,只不过江景元没有给他展示的机会。

江景元看到徐水舟的笑容才恍然,原来他的阿舟是个腹黑,明明心里什么都知道偏偏装作不知道。

“我的夫郎,你究竟还有多少勾引人的手段,都尽管试出来呗,也好让为夫,体验一番。”

江景元眯起双眼,狭长的眼梢像个猎人一般像要猎首眼前的可人儿,凑进他的颈间,想要把刚才未进行完的吻,加深。

徐水舟狡猾地从江景元的身旁溜走,让江景元扑了一个空。

“我的手段夫君明显是再清楚不过,何苦还来询问人家。”

徐水舟着给江景元抛了一个媚眼,魅惑至极,楚楚可怜的脸上,鲜艳欲滴,让人忍不住想要一亲芳泽。

江景元挑了挑眉,再次凑近徐水舟的身旁,在他耳间低语,“夫郎的手段层出不穷,为夫我总能体验到一股新鲜感,如今夜朗星稀,明月高挂,不知夫郎可使出一二层来让夫君瞧上一瞧。”

徐水舟嘴角的笑容愈发甜蜜,像颗蜜糖想要把江景元给包裹住,慢慢地凑到江景元的脸颊旁。

江景元腹中燥热,心跳骤停,期待着徐水舟的下一个步骤。

徐水舟的脸颊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却是没有向江景元的脸颊而去,而是绕过脸颊来到江景元的耳旁。

潮红着脸,吐气如兰,“夫君,人家才刚生产完,身体还没有调理好呢。”

江景元顿觉晴天霹雳,什么都准备好了就差最后一步了,你却告诉我,不行????

“哈哈哈哈哈……”

徐水舟笑得爽朗,脸上那抹狡黠的笑容愈发明显。

作者有话要:  其实我觉得我写的不悲,唔,还是甜的,看到天使哭了,心疼你们摸摸,递纸巾。

要是觉得实在苦就咬我一口,梨子!甜甜!你就甜啦。

正好想一个甜饼预收如果敢兴趣就帮忙收一下啦。

《我在古代当猎户》

方镇东是一名射击俱乐部的教练,有房有车有存款的他无意中穿越到古代,除了身强体壮啥也不会。

为了生活,只好拿起弓箭做一个深山猎户。

第一天了一只野鸡,不会做(失望)

第二天了一只野兔,不会做(失望)

第三天……

方镇东看着山下的寥寥炊烟,以及那飘来若有似无的香味,怒了!

山下的你能不能不要再做饭了,诱惑到我了!

山下正在做饭的双儿了个寒颤,谁在唠叨我?

身强体壮啥也不会做(攻)×人比花娇啥也会做(受)(是颜值高,不是性格)

方镇东见到沈若溪的第一眼,他捧着一个碗,口口的在吃饭,人漂亮得没话,已经饿了三天的他,直勾勾地盯着——那碗饭!

沈若溪一直都知道自己生得漂亮,但是生平第一次被人直勾勾地盯着还有些不自在,于是他做了个决定,把饭送给他!

他看我眼神不对是喜欢我吧……

他主动送我饭是喜欢我吧……

于是两人为了让对方死心,各自出招。

做废了的菜送给他,恶心他。

死了的鸡,丢他门口,以后离我远点。

第二天一早两人同时推开门。

沈若溪惊呼:他送我鸡,果然喜欢我!

方镇东惊呼:他送我饭,果然喜欢我!

互相恶心了一年的两人总算是成婚了,草庙村的村民们喜大普奔,这两秀恩爱的总算是成亲了,再秀下去他们都要人了!

成婚后一一草庙村众村民心声, “哇,老天爷快点收走这两人吧,考虑考虑他们家还没成婚快要被秀自闭的崽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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