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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忆栀想要赶紧起身打破这个尴尬的氛围,但是刚才本来没有受什么伤的,腿在此刻却有点不听使唤,而且如果一旦把胳膊拿走的话,那真的就不是两个人之间的脸还剩0厘米的关系了。
白沐风自从昨天晚上拐带着谭忆栀出门,两个人聊了那么长时间之后,似乎就从和谭忆栀仅仅是每天相见的关系,变成了有那么一点点心有灵犀的默契。
甚至谭忆栀仅仅是轻微皱了一下眉头,然后用余光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自己的膝盖,白沐风就能够猜想得到,谭忆栀应当是腿不舒服了。
“是昨天晚上投怀送抱还不够,所以今天特地趁着我孩子睡觉的功夫,来我这里占一占便宜吗?放心,你可是我的金主大大,我天天在你家吃你的喝你的穿你的用的,让你占点便宜去也是应该的!但下回能不能趁着我清醒的时候占便宜,这样我还能知道自己到底被占了几分,像是这样在我睡着的时候占便宜,可真的是女子都不该有的行径哦”
白沐风语气里带着一贯的调侃,要是放在平常的话,谭忆栀就一笑了之了,但是放在现在,谭忆栀不用看都知道自己的脸肯定是青一阵,白一阵的好看。
瞧见谭忆栀的窘迫之后,白沐风眼底的笑意略微扩大了几分,伸出自己的双臂,揽着谭忆栀的腰肢,把人放到了旁边的被子上。
谭忆栀这才从进退维谷的地步,稍微松了口气。
但是擅自把白沐风当成是一个专门帮别人解围的人,那绝对不是一个聪明的想法。
因为白沐风两只死死地抱着谭忆栀那瘦弱的腰,死活都不撒。
“能不能撒开你这双臭?”
谭忆栀倒也并不气急败坏,因为她知道白沐风肯定没有啥恶意,只不过这人心里存在着的捉弄人的心思,光看脸是根本不知道缘由的。
“哦!你不我都忘了!”
白沐风像是后知后觉一样松开了,但从他那双笑眯眯的眼睛上就能够看得出来,他肯定是故意的。
谭忆栀坐起身子来揉了揉自己的膝盖,虽然刚才那一下并没有撞击到硬的东西,但是可能也是自己的身子太沉了,压住膝盖压的也很疼。
白沐风被谭忆栀这样一打扰,本来酝酿很足的睡意也消散了不少,他晃了晃自己还有点迷糊的脑袋,撑着身子从炕上坐了起来。
两个人在炕上一左一右的坐着,一个已经精神过来了,只不过腿有点不舒服,而一个则是完全靠着柜子在那边发呆。
“睡醒了没?睡醒了就过来帮我量一量东西!天天在家里好吃懒做的,什么都不干,白吃我白喝我白蹭我的,到时候你走一定要给我留下足够的银子,要不然你却给我留下来当个聘夫得了!”
谭忆栀没有什么好气儿地撂下这句话,白沐风也不恼,笑呵呵地叠着刚刚自己盖的被子。
可能是长脚长,所以在叠被子方面也比较有优势吧,谭一松需要花好长时间才能够贴整齐的被子,白沐风几下子就能弄好。
把一头乌黑的长发随意用簪子盘在脑袋后面,白沐风搓了两把因为袖子短所以露出来的胳膊。
谭忆栀在家里,不会经常停留在一个地方,经常回屋子里走两圈儿,又到院子里走两圈儿,需要的东西在哪里就往哪儿走,所以穿鞋拖鞋很不方便,就把脚上的布鞋后脚跟那个地方踩下去了。
白沐风刚开始觉得这个动作土土的,甚至还觉得乡野村妇不过如此,但后来察觉到这样子的方便之处便“真香”了起来。
但是等到后来白沐风也把自己的脚后跟踩下去,完全把布鞋当成了一个拖鞋穿之后才发现谭忆栀之所以敢这样穿,是因为她自己有两双布鞋。
也就是这两天太阳一直并不带着白癜风到处乱走去了,要不然以白沐风的脸皮还真的没有办法在那么多人的注视之下,众目睽睽,穿着一双这样的鞋子到处乱走。
不过在家里确实是方便!
像是刚刚醒过来之后,从炕上下地都不需要弯腰去提鞋,直接把脚伸到地上就行了。
谭忆栀在院子里收拾出来了一块空地,这块空地的地方正好位于她住着的那间房子与其他几个人住着的屋子,挨着的位置。
谭忆栀相中了这块地方之后便用一些泥土将这里垫的又高了一点。
院子里虽然大多数的地方都被重新的开垦了出来,但是还是有很多类似于从地里找出来的石头被随意的丢在院子的角落,当初柱子把这些石头挖出来的时候本来是想直接扔出去的,但是却被谭忆栀拦了下来。
而现在看来,这些石头果然有用武之地。
挑几块相对平整一些的石头,让白沐风把这些石头搬到院子里的空地上,然后用水缸里的水好好的清洗一下。
家里没有工匠用的专业软尺,他一直就用自己的,一掌一掌地测量着需要的木材高度。
拿出一张之前买好的宣纸,谭忆栀从灶台里掏出一块碳来,用这块炭一下一下的把自己刚才测量下来的数据记录好。
然后大概画了一下自己脑海中构想出来的图案,尽管没有专业的学过工程制图这类大学专业课,但是谭忆栀以前动能力就非常的强,曾经在大学期间参加过好几次模型比赛,对于构造一些基本的东西还是比较有经验的。
白沐风知道在谭忆栀干活的时候自己其他的事儿都没有什么用,只能够按照吩咐办事儿,这样才能够从谭忆栀的嘴里听到一些好话。
白沐风在那里好好的清洗大石头的功夫,白沐风去二舅家借了一把锯子回来。
二舅秋天的时候总是会上后山进行狩猎,家里的弓箭都是自己按照图纸做出来的,所以对于锯子这种基础的工具还是有的。
白沐风本来已经撸胳膊挽袖子的,准备好了暂时把自己王爷的架子放下来,接地气儿的拿锯子来锯木头,但是却没成想谭忆栀根本信不着他,直接就抡起那个快要赶上她自个儿那么高的锯子弄了起来。
白沐风目瞪口呆地看着谭忆栀像是以前曾经做过这种活一样的熟练度,刚开始可能还生两下,但是后来越往后越熟练。
没一会儿向图纸上测量的那么高的柱子就被做好了。
用铁钉把这几个柱子钉在一起,一个简易的框架就做好了。
谭忆栀让白沐风到了把把这个架子挪到那一块空地上,一个四四方方的简单沐浴场所的雏形就做好了。
“你这四四方方是要搭的什么东西啊?”
白沐风也是个有眼力的,虽然现在仅仅是个雏形,但是也能够看得出来,这应当是一个干什么用的地方。
“洗澡用的,到时候我再让镇子上的铁匠给我用铁皮做一个四四方方的大盒子用来装水,到时候我再找一个软管扎几个洞,这就是一个花洒!夏天的时候太阳晒上几个时贴皮就能够吸收不少的热,再加上水面直接接触阳光,温度升高的很快,没一会儿就能用来洗澡。而且这么洗澡的话,直接用水从头上撒下来,要比在浴桶里省不少的水。”
谭忆栀还是很满意自己的艺的,所以絮絮叨叨的和白沐风了不少自己的设计想法。
“嗯!是不错!”
白沐风难得的也跟着赞赏了一句。
把设计图纸放到自己的怀里之后谭忆栀回到了自个儿的屋子,白沐风也一点都不把自己当外人,跟着谭忆栀一起走着进去,丝毫没有闯进女子闺房的自觉性。
谭忆栀这个屋子建好的时候,几乎把大屋子里所有有用的没用的都搬了过来,当然大多数全都是谭忆栀能够用得着的东西,比如那些谭诗留给他们姐弟俩的书。
因为家里曾经家徒四壁,所以就算是把那屋子里有用的没用的都搬了过来,这屋子也没有被塞满东西。
修建的时候是室厅的那种修建格式,但是等真的把房子建出来,谭忆栀却发现满满都是这个年代的味道,一点儿都没有在现代住室厅的那种感觉。
后来谭忆栀自己在房子弄好了之后,把家里的东西搬搬弄弄的,硬生生是把原本当成厅堂的地方,弄成了一个类似于储藏室的地方。
推开门儿一进来就能够闻到一股子中药味儿,因为进门儿看到的这个屋子里放了三个柜子,其中有一个柜子里满满当当全都是中药,虽然柜子并不大,但耐不住中药味儿大呀!
剩余的柜子放的全部都是一些散碎东西,都是谭忆栀平时做发明创造的时候需要用到的,而柜子的旁边则放着木凳,竹筒,罐子,长棍子。
乍一看还真的不像是姑娘的闺房,而像是一个被改装之后的仓库。
旁边有一个侧门,侧门没有门,只有门帘儿将门帘打开才是谭忆栀住着的房间,房间右侧是一个炕,左侧是一个书桌,书桌的旁边有一个凳子。
这凳子可能是家里看起来最贵的家具了,因为是藤条做的凳子,后边有靠背的那种。
左右两边还各有扶,看着就很舒服的样子。
白沐风真的是一丁点儿都不客气,感觉这个椅子坐上去会很舒服,就直接一*坐在了椅子上,坐上之后他才发现这椅子原来是可以前后晃动的,因为下边儿的支撑并不是牢牢固定在地上的。
谭忆栀用余光扫了一眼,坐上椅子之后一脸惊讶的白沐风轻轻摇了摇头,暗道这子没见过世面,不过也仅仅是这样随口一,至少从现在已知的各种条件出发,白沐风绝对不会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人。
鸠占鹊巢,这只喜鹊也没有什么,直接从外边又搬来了一个高凳,嘱咐白沐风一嘴,让他稍微往后一点,不要把桌子上的东西弄坏,谭忆栀就继续忙着里的活儿了。
自己弄出来的眼影虽然已经弄得差不多了,但是答案一直还是觉得最后检查一下,明天再拿到镇子里才比较好,毕竟这东西自己做到心里有谱,在卖的时候才会底气十足。
“你什么时候走呀?那天让我先到屋子里去吃饭,你是给家里传信了吧?”
白沐风正一前一后玩着摇椅呢,听到谭忆栀的这话头也没抬,但是却轻轻的嗯了一声。
“从我家那边赶到这里,怎么也要三五天的路程,就算是快马加鞭的话,估计也得4天左右。所以按照这个时间推算的话,明后天左右应当就能有信儿了。”
白沐风也不藏着掖着,只要不是涉及到他身份的事儿,他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以前他从来都不相信世界上会有忘年交这种关系的存在,毕竟隔着0岁就有很大的代沟了,他白沐风6岁的时候和现在6岁的时候,心态可是完全不一样的。
但自从碰到了谭忆栀之后,白沐风就觉得,可能是因为有意思的人可以消除代沟,也可能是有意思的人头脑中的思维能够超越同龄人,总之就是他怎么看谭忆栀怎么觉得有意思。
“看来你家是离这儿挺远哈!我的梦想呢,就是有一天能够脱离这一亩三分地儿,去更远的地方赚更多的钱!奈何现在没有本钱,所以一定得利滚利把这些钱弄到最大化!”
谭忆栀轻叹了一口气,其实有的时候不去想也是因为觉得想来想去都麻烦。
有的时候真的会猜想一下,如果有人像谭忆栀这样穿越过来之后,直接就是一个最坏的情况出现,家徒四壁,无所依靠,唯一能依靠的就只有自己的双和大脑。
这困境放在其他人的身上,可能当真会逼的人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所以谭忆栀每每一想到这里都会清醒,还好自己上辈子有那么多真真实实学下来的本事。
不过也好,在上辈子虽然过得比较顺利,但是身上的这股韧劲儿没有消除掉,所以谭忆栀才能够咬牙坚持下来,把最苦最难的那段日子挨过去,要不然的话,没准现在她已经成为了一具行尸走肉。
“会有那么一天的其他人又有这么雄伟的志向,想要挣那么多的钱,我可一点都不相信,但如果是你的话,我可相信你了呢,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因为你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有胆子想要把我当成聘夫的人吧!”
“哦,所以我抱有这种想法还得觉得很骄傲,因为我特别有胆量,是不是?想得美,我跟你讲,不用你今天觉得我认识你很骄傲,迟早有一天我会让你觉得你认识我很骄傲!虽然我还不知道你是什么身份,不过就算厉害,能厉害得过那些皇亲国戚吗?除了咱们头顶上顶着的这片天,还有脚底下踩着的这片地,其他人通通都是凡人呀!”
谭忆栀撇了撇嘴不以为意,她没有注意到,白沐风在听到皇亲国戚4个字的时候,轻挑了一下眉头。
“厉害了呀你!哈哈哈哈,我就这么随口一,你竟然还当真了!你要是真的能随便去到河边上,就见到一个皇亲国戚回来,估计你就厉害了呢!”
白沐风跟着附和了几句,看似无心,但实际上脸上的表情却一直是在诉谭忆栀所想的东西没毛病,奈何谭忆栀只顾着低头查看自己弄的眼影到底什么样,根本没有抬起头来看到白沐风的表情。
两个人东扯一嘴,西扯一嘴的,虽然有点驴唇不对马嘴,但是话还是照样聊了下去。
白沐风不知道的是在接到了自己床回家的纸条之后,王府里的人从上到下都松了一口气儿。
而大鹰就更加出息了,这来来回回好多天的路程在它的一对翅膀之下,短短一个晚上就到达了王府那边。
速度之快可以是让人瞠目结舌了,但大鹰还并不是速度之王。
西北有一支军队,人数不多,仅仅有300余人,但速度之快曾经是让整个北安国为之一震的。
这支军队曾经在西北王的带领之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支援了多场战斗,而且在战斗之中因为出其不意而决定了多场战斗的输赢。
皇上曾经亲赐这一队骑兵为西北铁风军,西北王曾经明里暗里和白沐风过很多次,这只骑兵今后会是西北的一只铁箭。
但白沐风却没有想到来接自己的正是这一支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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