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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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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从海的深处吹来,穿过石斛兰,穿过朱瑾。穿过平凡而拥挤的人群。

这样的风已经吹了很多年了,即使带着清冽的芬芳,已经不再醉人。

四周喧嚣如故,陌生的人群和蝼蚁般微茫的挣扎,皮肤黝黑的土著女人戴着她们的亚达帽站在竹门后,衣着考究的西洋男人们端着酒杯站在洋楼上,但他却沉默在那里。

新竹制成的抬轿上,碧青翠竹上坐着的眉眼平和的姜鹿尔。年轻而稚气,但已有足够动人皮囊的姜鹿尔。

她的眼睛清澈,眼尾微翘,眉毛画的英气且直,阳光亘古如新,叫他无端端想到那些星光陨落时候的夜晚,辽阔看不见前路的大海上,海风吹过斑驳的货船,她站在尾舱上,提着一盏孤灯,眺望货轮离开的方向。

看不见脸。

海风灌满长袍,弥漫的夜色几乎隐去了海天。寂静和海风,天地间恍若只有一人,伸手可触星辰。

他年轻的一生,已经看过很多美丽的女人和英俊的男人,煊赫和落魄、世情和冷暖都一一品过。

但是看见她和想起她,感觉却从来没有变过。

就像是看了无数次的那部叫奇幻旅程的电影,早已知道结局,但是再看的时候,心腔里,依然像有一只野狼,在轻轻磨着牙。

一下,一下。

他一瞬间屏住了呼吸。

交错的瞬间,两位“观音”都向人群中抛洒净水,细细密密的水珠撒在空中,斑斑点点的光晕如星光。

程砺转过头,阳光很烈。

他上身穿了一件黑色短衫,但眉目温和,和周围已经满头大汗的人群不一样,他看不到一点燥热的迹象,他看着前面。

斜对面的洋楼上,佩德罗的随从,一个包着头巾的锡克人快速走下楼来,向着围向李家的人群挤去。

地上有一滩水,不知道是谁看得入了神,几个椰子掉在了地上,咕噜噜滚在地上。

程砺走过的瞬间,一脚精准踢向那个开了口的椰子,不远不近落在锡克人脚下,他脚一滑,踉跄着立刻被挤过去的人群带倒了,更多的人挤过来。而这时候,两家的队伍已经错开了去,他再也没有机会追过去看个清楚了。

椰子水湿了的布鞋,程砺在转弯的地方脱下了脚上的鞋,赤足走了过去。

两家的队伍一错开,人群便散掉开一大部分,街道顿时空了许多,狼狈的锡克人终于从地上爬起来,头上的布巾散了,满脸骂骂咧咧盯着过来的人,但是看来看去也没看出个名堂,只得悻悻回去复命了。

队伍过了街角就开始到尾声,得了孔明灯的围观华人陆陆续续开始准备晚上的放灯活动,义山虽大,但是顶好的位置就那几块山地,又要布置香烛,还有那么多祭拜的同乡,去晚了就只能在山腰放灯摆香,那可不吉利。

自然,也有些爱热闹的异族孩子趁机玩乐,不过,他们等的不是这些花架子,而是施孤台上的各式发糕果品,还有法师晚上仪式上撒出去的一盘盘面桃子和大米。还没到时间,已经有好几个达雅鬼头都背着大布口袋嘻嘻哈哈跟在人群后。

狄勇勇磨磨唧唧走过来,越过两个喽啰,到程砺身边,面色惊奇,低声问:“阿砺哥,你有没有觉得刚刚那李家的观音扮相有点熟啊。”

程砺看他一眼。

“怎么觉得在哪里见过呢?”他摸摸还有点青紫的下巴,皱着眉头冥思苦想。

“大约你做梦时见过吧。”程砺想了想。

“怎么可能?”狄勇勇一脸嫌弃,“再好看也是个男人,我要梦也是梦……咳。”他黑黢黢的糙脸黑红黑红。

“不用梦了。等会就到了。”程砺提醒。

狄勇勇脸立刻黑红到脖子了。

“你别乱。”他抵赖,“谁要看她。”

程砺疑惑:“看谁?”

“你!”

“哈哈。”程砺笑起来,如星坠湖,如沐春风。

这样一个英俊的男人,即使穿着简陋,无疑也是引人注目的,坐在人力车上的简家姐迟疑了一下,低头问她旁边的随从:“那个人是谁?似乎穿的是我们家的衣服。”

随从看了看程砺,转过头来回答:“这个我认识,他是烟园新来的华工,是二少爷新提拔上来的管事。”

“今年新来的?”简艾有些奇怪,简家提拔人并不容易,更何况是个新人。

伶牙俐齿的丫鬟在另一旁补充:“才来还不到半年呢。姐您看他旁边那人没有?这人原来在橡胶园做事,橡胶园嘛,总有老虎出来,听,那天这个人和他自己的同乡去做事,结果呀,撞上了老虎,这人的同乡和兄弟就都把他给扔了,自己跑啦,程管事正好回来,结果,您猜怎么着,他竟然一个人就死了那只老虎。要不是程管事,这个人现在就是老虎肚子里的肉啦。”

简艾更加好奇看向程砺和狄勇勇,男人缓步赤足而行,然而仪态气度却叫人根本无法将他和身旁近在咫尺的狄勇勇看成同样的苦力。

“是这样啊。”她别了别齐到耳旁的短发,又想到另外一个问题,“可是他不是烟园的人吗?大半夜去橡胶园做什么?”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听,那时候刚刚来,他偷偷跑出去看同乡,所以回来时候走错路,误误撞到了橡胶园。”

简艾一惊,皱起秀气的眉头:“父亲对下人管得很严的,他这样……”

一旁的随从忍不住插嘴:“姐,那天我在场哩,总管家逮住他,捆起来拿了带刺的四裹鞭抽,他连叫都不叫一声,我还以为死了,走近看,他可硬气,都受着。也不肯自己出去看谁,做什么。后来还是二少爷看在那只死老虎的面子上,格外开恩放过了他。没想到啊,他倒就此入了二少爷的眼,是今年新人里升得最快的。”

四裹就是四根鞭子裹成一根。简艾觉得脊背有些发麻,又忍不住看了一眼。

一旁的丫鬟突然咳嗽一声:“姐,我看见李家姐了。”

简艾顿时有些惆怅,捏紧手里的镜盒,坐好吩咐随从:“那,我们走这边吧。父亲不喜欢李家人,还是不要见雪音了。”

车夫得了令,立刻转向从另一侧的甬道走去,简艾忍不住开精致的镜盒,镜子里,清秀乖巧的脸旁边是渐行渐远的程砺,以及李雪音挂着白帘的车。

她真是羡慕李雪音,有那么一个好话的父亲,想做什么都由着她。

她也羡慕李雪音,有那么一个好话的哥哥,想要什么都依着她,就是婆罗洲的红猩猩都为她捉了去。

可她的父亲呢,她叹了口气。

她的哥哥呢,二哥总是听大哥的,大哥又不是她亲哥哥,是父亲外面的女人生的,却很得父亲喜爱,性子也和父亲一样,又冷又狠,对她更是严肃极了。

简艾这厢才想到大哥,那边就看见他和那个西班牙人佩德罗笑着迎面而来。

她避也来不及,只得吩咐停车,垂着头跟大哥见了礼,待他们准备离开,这才松了口气。

隐隐,只听得大哥跟那西班牙人着什么峇峇娘惹,又她擅长的娘惹菜味道出众。

她心里酸涩,大声吩咐车夫快走。

她的母亲也曾是当地一个土王的女儿,虽然嫁给她父亲前是个寡妇,但是美丽又尊贵。

可惜生下她没多久就去世了。没娘的孩子太可怜。

在华人里面,男人和当地新娘结合生下的孩子,男孩子便是峇峇,女孩子便是娘惹。

所以明明都是一样的话,一样的面孔。

在父亲眼里,他们和大哥这个完全继承他血脉的儿子,地位是不一样的。

比如,现在,她只能回家去,而她的大哥,李家的姐,还有那些商贩们,甚至连那些身份卑微的狄勇勇之流,他们都可以去望北山缅怀亲人,去放孔明灯,然后去马拉都人的摊位前买一杯东革阿里或者拉茶,如果邵庚街最尽头的阿林肉骨茶还开着的话,他们也可以去买一碗。

然后在最好的位置看着满天明灯,如神佛临世。

姜鹿尔是信神佛的,但是再坚定的信仰也是要靠体力支撑下去的,穿了三层衣服,头上还有假发头冠,手里抱着一个装满水的大瓶子,即使坐着,姜鹿尔也已经觉得自己要融化了,里间的衣裳全部湿透,手心全是汗,滑腻腻像抓了一只泥鳅。

她不敢多动,额头的汗湿了发套,再动就会砸下来,真要掉下来,触了霉头,那这一年的倒霉事都得她背锅。到时候,别是减一年的契约时间,只怕多做十年都是少的。于是,姜鹿尔只能尽量保持一个动作。面无表情。

鼻子尖一滴透明的汗挂在上面,她眨了眨睫毛。汗珠纹丝不动。

还有一点点,就坚持到头了。

远远的,望北山的山头露出来,姜鹿尔默默给自己鼓劲。

然而,就要到转弯的头了,似乎觉得还不够拉风的李斯函下了个新决定。

“等等,走芸香路,绕过邵庚街北头过去,去年万灯节,这些婆罗门的贵族个个神气活现,叫他们也看看我们的明灯,可比一支支点在家里的好多了。”

“可是,那边是简家……”李宏欲言又止。

“简家怎么了?”不知何时跟上来的李雪音一撩车帘,一头卷发扎成长长的马尾,眉眼带着美丽的任性。

“你怎么来了?”

“我来助威。”她笑出一口白牙,“本来想把大红二红带来,它们老要跑。”她的是那两只新宠红猩猩。

“助威就不用了,别添乱就是了。”

“二哥怎么这样看人家?不过,二哥,你刚刚得对,就是得叫他们好好看看咱们的灯,特别那种为了钱跪在洋佬面前的软骨头,教教他们祖宗的灯是怎么点的。”

这话好听,李斯函正中下怀:“得对。调整路线,李宏,去前面引路。”

李宏一看见姐来了,顿时额头开始淌汗:“可是,姐,老爷那边已经陪着法师过去了,恐怕时间……”他向着李雪音,话却是给李斯函听的。

“怕什么,不就是走走路,拉拉人气,又不是去架,再,出了事,有二哥在呢。”李雪音一扬眉,“是不是,二哥?二哥最厉害了。”

她早就看不惯那个简家的黑脸怪欺负她的朋友简艾了。

今天,好不容易瞅到机会,月黑风高,人多嘴杂,谁踩了一脚,谁咬了一口,谁知道。

李斯函还没来得及想清楚,李雪音已经跳下车跑了出去,她一身裤装,两步抢在前面,一眼就看到了姜鹿尔。

“哇哇,好漂亮的观音大士!”

“李雪音!”李斯函开始头痛。

可是这个从娇惯的妹妹早就不把他放在眼里,一边赞叹一边跟着引路去了。

作者有话要:  么么哒,人凑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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