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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哥大概是没想到他看着跟个兔子似的, 软绵绵和和气气的一团,居然还敢跟人动爪子,很有些惊讶,又被戳中软肋,气得脸色发白,往前逼近藜麦,寒声道,“你谁丑?”
藜麦反应很快, 几乎在他往前的同时,就略微往后退了半步, 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神色平静的看着他, “谁应谁, 这么简单的道理不懂?
我从未仗着自己的脸炫耀过什么,不过是你自己心里自卑, 看见个长得好看些的,就弄得跟与你有深仇大恨一样。
这难不成还能怪我?先撩者贱这道理你长这么大难不成没人告诉你, 你以为你是谁,凭什么我还得惯着你?!”
着看人气得变了脸色, 阴恻恻的盯着他看,倒也不怕, 藜麦毕竟身高优势还是很明显的, 手长脚长的, 而且也是正经学过架的, 真要动手单挑他可不会怵谁。
何况这位明哥可能是为了保持形象,还把自己弄得很是瘦削单薄,要真动起手来藜麦觉得自己能直接把人给摁倒在地上。
明哥阴沉沉的瞪了他许久,估计也在琢磨着两人动手的胜率,得出的结果跟藜麦的一样,也没动手。
恶狠狠地咬着牙,“你胆子倒是挺大,就没想过真惹我生气了,你朋友的兼职机会可就没了,他很缺钱,没这份兼职可是会很苦恼的。”
藜麦冷笑着,“他缺钱不假,可我不缺。你们这边乱七八糟,到底也不是什么好地方,真当咱们非得在这里干活吗。
拿这个威胁我,未免太幼稚了。”
不过也觉得他的有几分道理,毕竟林卿还要在这边上班,也不好把人得罪太死。
想着也就不再跟他多,绕过他直接往后厨走过去,帮后厨大叔整理些东西,等着林卿下班。
林卿整晚都在忙,十一点过抽出几分钟吃了点东西,一直忙到晚上两点过才闲下来,累得筋疲力尽,坐在后面的凳子上喘着气,站都站不起来。
藜麦给他倒了杯水,他道了谢,颤抖着手接过去,口口的抿着,“等我歇会儿就去换衣服,咱们回学校去。”
藜麦点点头,“没事儿,不着急。”
虽然藜麦着不着急,不过现在时间已经很晚了,再耽搁下去,估计回学校得三四点,林卿不愿意耽搁太久,稍微缓过气儿来,就站起来去休息室换衣服。
林卿的衣服锁在柜子里,他们过去的时候明哥堵在门口,手指夹着根细长的烟,烟雾缭绕着,弄得整个休息室都是一股子烟草味道,有些呛人。
林卿还不知道藜麦跟他有过争执,见到他,认真的跟他招呼,“明哥你还没回去休息啊。”
明哥冷眼看着藜麦,浑身上下都写满了我现在很不高兴的情绪,开口时语气里也透着些冰碴子,“被人气得胃疼,睡不着干脆起来坐坐,你这准备回学校?”
林卿点点头,“对。”
着开柜子往身上套着毛衣和棉衣,边跟他话,“之前你胃疼,我给你买的药还有剩吗,你上次拿药效还不错,我明天过来的时候,再给你带两版吧。
你也别老是空腹喝太多酒,记得按时吃饭,晚上早点睡吧,别老是熬夜,对身体不好。”
明哥满是不悦的皱紧了眉,“要你啰嗦!”
也不知道是不是藜麦的错觉,总觉得他这话的时候有些许不自在,略微有些别扭,不过这种感觉只是一晃而过。
随即就看他阴沉着张脸,踢了下脚边的热水壶,“我刚睡醒起来冷的慌,让后厨他们熬的姜汁可乐,熬多了喝不完,明儿老板发现又得骂我浪费。
你两给我解决了,要是明天让老板发现了,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着又满脸凶狠地瞪了藜麦一眼,径自披着衣服走了,倒也没提两人吵架的事儿。
藜麦看着他走远,觉得有些怪异,这人守这儿半宿,总不会就是为了叮嘱他们喝那姜汁可乐吧。
真是阴晴不定让人难以琢磨的性子。
他在这疑惑着,林卿显然已经习惯了明哥这种性子,并不觉得奇怪,换好衣服从旁边放杯子的地方找出自己的杯子。
倒了杯可乐给藜麦,“等下咱们骑自行车回去,晚上冷,你喝点暖暖。”
藜麦接过来喝了,一入口差点没把自己呛到,满口的老姜味儿,这哪里是姜汁可乐,根本就像是直接拿老姜榨汁出来了。
从口腔辣到喉咙,顺延着辣到胃里,最后肚子里都是火辣辣的像快要燃烧起来。
他喝了两口,实在喝不下去,把剩下半杯还给林卿,林卿也不知是不挑还是习惯了,倒是对这怪味道接受很好。
还记得要把壶里的喝完,硬生生的灌了两大杯下去。
不过味道虽然怪得很,效果倒还是挺好的,拜那壶姜汁所赐,大冬天的夜里,两人顶着寒风刺骨,从酒吧出门骑着自行车回学校,翻墙溜进宿舍,身上还满身汗呢。
都是热的,半分也没觉着冷。
他们出门的时候把热水瓶里都满了热水,也方便,手脚麻利的收拾好上床躺着,大半夜热气沸腾,精神还挺好,躺着也睡不着。
两人就躺在床上躺着,随意的声话,“藜麦你是家里的独生子女吗?”
藜麦低声笑了笑,“不,我是孤儿。”
林卿有些惊讶,又觉得不好意思,“抱歉,我只是觉得你应该有个弟弟或者妹妹,嗯,你像是家里老大。”
“没事儿。”藜麦并不介意自己的身世,他能好运被藜奶奶捡回家已经是很幸运了,并没什么资格再怨天尤人,“我跟奶奶相依为命,他去年夏天去世了,所以现在都是我自己住,你呢?”
“我?”林卿略微愣住。
藜麦点头,夜里宿舍里外都很安静,只有他两话的声音,轻轻浅浅的,连呼吸声都清晰的能够听见,“嗯,你跟万宏,不是亲兄弟吧,你两长得不像。”
空气有瞬间安静,只剩下轻轻点点的呼吸声。
林卿沉默的有点久,久到藜麦以为他不会回答这个问题,才听到他声话,“对。我是被收养的,之前万叔叔他们没有孩子,所以抱养了我,后来叔叔阿姨又生了万宏,家里就我们……”
话到一半,有半秒停顿,他犹豫着,语调越发轻,“我们两兄弟,我是哥哥。”
他从懂事开始就知道自己不是家里亲生的,从开始懂事上学,家里就教育他是哥哥,凡事需要让着弟弟。
叔叔阿姨需要上班,他从就被叮嘱着要照顾弟弟,万宏相当于是他带大的,两萝卜头磕磕碰碰的长到现在。
哥哥两个字于他而言,是荣幸,也是责任。
藜麦听他这句话里,透点些许沉重的气息,想问又怕问到什么伤心事儿上,干脆转移话题,又聊了会儿书上的知识点。
相互探讨些不甚明了的问题,得两人渐渐都困了,就不再话,闭上眼睛睡觉。
第二天早上起来,藜麦推开窗户就发现下雪了,飘飘漾漾的,跟飘着鹅毛似得,估计下了有段时间,地上还好,树枝上跟花坛边都落了厚厚一层。
一眼望去,整个世界都有些银装素裹冰封千里的味道。
林卿从食堂买早餐回来,把豆浆和馒头放到桌子上,去柜子里拿自己腌的咸菜,“外面好冷。”
藜麦就开个窗户的功夫手指都冻红了,也觉得快冷哭了,看他就穿着件棉衣就在外面溜达,脸颊鼻子冻得通红。
那棉衣还有些短,外面面料洗的发白,藜麦当年也是一件衣服穿好几年的人,自然知道不管是棉衣还是羽绒服穿太久洗太多次之后压根就不保暖。
穿身上完全靠自身心里安慰,能发挥点作用,他看着都觉得冷,“今天在学校看书吧,别出去玩儿了,要不等下出去买衣服吧。
我来学校带的衣服不够,而且去年的衣服短了,穿上不合适……咱们是不是差不多高。”
他拿着馒头走到林卿跟前,特意比划了下,随即笑着点头,“你比我矮,不过也没差太多,也就三四厘米的样子吧,咱两穿的衣服号应该都差不多。
到时候哪天起床要突然找不到我的衣服了,拎着你的穿着也能去上课,别人肯定发现不了,我衣服你肯定也能穿。”
林卿低头笑了下,没接话。
两人吃了早饭,缩在宿舍里看了半天书,中午出去学校食堂吃了饭,藜麦合计着去图书室里还之前借的书。
不过书在教室,他转去教室取,林卿先去图书室等着,等还了书再借两本其他的回宿舍看去。
结果藜麦刚走到教学楼下,转角处就碰到人,他都还没瞧清楚是谁呢,就听见对面的人惊呼道,“哎,藜麦!你怎么在这里,你也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吗?”
藜麦停下脚步,终于看清楚对面的人,是齐略,他昨晚还想着忽悠让人找不到他呢,结果没想到转头就在学校碰到。
又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毕竟他们学校三千多接近四千人,高二高三的教学楼又都是分开的,正常情况遇到的概率很低。
很显然齐略能在这里看到他也很高兴,撇下跟在旁边的人就冲着他跑过来,“哎呀,这就是缘分呀,这都能让咱们遇到,我本来还想今天晚上再去……”
藜麦听他大大咧咧就要在学校吼出去酒吧的事儿了,赶紧断他的话语,“确实挺有缘的,你怎么在这里。”
齐略这才记起来自己跟着人过来的,侧身往后面看了眼,冲着后面的人挥手,“白,你过来。”
又转头跟藜麦话,“我陪我表弟过来拿作业,他昨天到家才发现作业忘记带了。
你呢,你也是咱们学校的学生?这里是高二的教学楼,你念高二呀,那跟我表弟同级,我比你高一级。”
藜麦比他高点,看着他背后走过来个男生,就是他口中的表弟,之前林卿也跟藜麦提到过,他表弟在学校很出名。
他成绩好家世好还长得很好,像个王子。
藜麦想象力有限,并不能构想出完美的王子形象,现在一见着,就觉得这人真是漂亮,既漂亮又贵气。
皮肤很白,是那种一看就是娇生惯养出来的白嫩,像牛奶的颜色,眼睛是大大的猫儿眼,还略微带点微蓝,应该是带点儿外国血统。
脸颊上的婴儿肥还没褪干净,就是后世常用来形容美女的那种,满脸的胶原蛋白,不会让人觉得胖嘟嘟,只是彰显着年轻,恰到好处的漂亮好看。
此刻大概是因为齐略顾着跟藜麦话,忽略了他,略微嘟着嘴有些不高兴的样子,走过来拉着齐略的胳膊跟他撒娇,“表哥,他是谁啊?”
声音也是又娇又软,藜麦倒是不讨厌他这样子,甚至觉得看着还有些可爱,不过又觉得这种可爱里透着些许……呃,那么一丁点儿的诡异。
大概是他从到大活得都太粗糙了些,虽上辈子也过了几年有钱日子,不过等他们有钱的时候,性子早定性了。
再怎么讲究骨子里的那些强硬粗旷都入了骨,改都改不掉,他身边的人也大多如此,都是披着温和优雅的表皮,扮演着各种精英角色。
其实比起西餐厅里切着三分熟的牛排,大家都更喜欢坐在烧烤摊上,啃着肥得冒油的羊肉串,喝着啤酒,吹着夜风胡天海地的吹牛。
他两辈子都从未见过这么娇气的……男孩子。
也不仅仅是男孩子,这种性格的男生女生他都没见过,自然也就不擅长应付,总觉得稍微话重点儿就能把人吓哭。
反而就成了自己的过错。
齐略跟他话的时候声音也稍微放低了点,“他叫藜麦,也是咱们学校高二的。
藜麦,这是我表弟,叫唐白,跟你同级,重点班的,成绩很好,你要是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他。
白脾气很好,也喜欢跟同学一块玩儿。
对了你是几班的,不是重点班的吧,高二两重点班的人我都差不多认识了。你周末怎么不回家呀,是住校生吗。
哎,你宿舍号是多少,我以后有空可以去找你玩儿。”
热情的让藜麦有些招架不住,只能轻轻笑着,“你这人,对谁都是这么热情吗?”
“哎?”齐略有些疑惑的眨眨眼,随即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不是,我是真觉得我们好像在哪见过……就觉得跟你特别熟悉的那种感觉,就想多了解你些。”
藜麦笑着跟他玩笑一句,“你要是个女孩子,我都会觉得你是对我一见钟情了。”
齐略听着愣了下,随即“哈哈”笑着,“那不能,我知道你是男的,我有女朋友啦,我就觉得你很亲切……嗨,再下去这都扯不清了。
反正你放心哇,我是绝对没有非分之想,就想跟你做朋友,没其他意思,你得相信我!”
藜麦笑着点点头,这话他也信,齐略看他的目光里没什么掺和不清的情愫,就是不知道他怎么就让人感觉到亲切了。
难不成他重过了一次,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进化成万人迷了?
呃,想想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赶紧甩了下脑袋,“我同学在图书室等我看书,没事儿的话我先走一步。”
看了眼旁边站着的人,觉得他这名字起得真好,真是人如其名,又甜又白,像块软糯香甜的糯米团子。
看着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心情愉悦。
不过却是在心里定主意不跟人接触的,他不擅长跟唐白这种性格的人接触是其一。
另一方面自然是因为林卿还专程跟他提醒过别跟人接触,他看人不算太准,但也极少有看走眼的时候。
林卿绝对不是那种空口白牙会诬陷别人,人坏话的人,况且林卿跟唐白之间也没什么利益瓜葛,犯不着在他面前无的放矢。
他自然是更相信林卿的。
发生了点插曲,藜麦拿到书回图书室的时候林卿已经选好需要借的书在等他了,安静的坐在旁边,等他选好书一起回宿舍,“下午你想出去买衣服吗?”
藜麦在外国名著区挑着书,闻言回头看他,“你有其他安排吗。”
林卿摇摇头,“没。”
藜麦笑着,转过去接着挑书,“那就去买衣服,这天气越渐冷起来了,冬装再不备起来,冷都要冷惨,我知道有个店铺衣服质量好还便宜。”
下午他们在学校看书看到五点过,两人乘着公交车出门出买衣服,藜麦就领着人去他当时买衣服的店里,卖衣服的店员姐姐还记得他,见他带着朋友过来,格外热情。
跟他们推荐了许多便宜实惠的款式,还是按照之前的折扣折下来,很便宜,林卿本身只计划买件羽绒服,结果拿着预算的钱从里到外买了一身。
等买完衣服差不多六点,也幸亏买衣服这里离林卿工作的酒吧不远,过去也方便,两人干脆就不回学校,直接去酒吧准备上班。
等到酒吧前面一条街的时候,正巧旁边有个摊在卖锅盔,有三鲜素馅儿的和孜然牛肉的,锅里点着火,油花在锅里“噼里啪啦”的炸着,面皮被煎得香脆可口。
闻着可香,他两都还没有吃饭呢,肚子嘟噜噜的响起来,林卿就请他吃锅盔,正好也算谢谢他帮忙在买衣服的时候折了。
藜麦自然不推辞,两人拎着装衣服的袋子,拿着装锅盔的纸袋进了门。
又被人在休息室堵了个正着,明哥看着他们手里的锅盔一脸嫌弃,“啧,怎么把这玩意儿带到酒吧里来。”
林卿笑笑,“我们今天吃晚饭就过来了,买来当晚饭吃,明哥你不忙吗?”
明哥没好气的瞪他一眼,“赶紧,赶紧吃完,闻着这油腻腻的味道就烦。”
着自己靠着窗户边的墙点了跟烟,抽两口见两人在那吃抱着锅盔啃的不亦乐乎,半点形象也不要了。
尤其是藜麦,双手生得指骨修长,肌肉匀净,皮肤有白,去当手模拍图片都可以了,偏偏在这吃点东西都没半点样子,真是越看越气。
气得回头瞪着两人,“倒杯水喝啊,你两就那么干吃也不怕把自己噎死吗?!”
藜麦也习惯了他日常阴阳怪气的,转过身自己吃自己的,不理他,倒是林卿起身去倒了杯水给藜麦,两人吃东西很快,几下就把手里的锅盔吃完,准备去旁边洗手。
刚站起来要出去,明哥突然喊了声藜麦,“喂!”
藜麦垂着自己沾了些油渍的手,回头,“有事儿?”
明哥把手里烟掐掉,烟头扔到旁边垃圾桶里,“你要不要跟我学弹钢琴。”
藜麦本来还以为他要找茬来着,没想到这弯转的有点儿大,满脸懵,“恩?”
对面的人很不耐烦的“啧”了一声,满脸烦躁,沙哑着嗓子,“聋了吗,我问你要不要跟我学钢琴,我不是跟你过了,你的手长得很合适弹钢琴。”
藜麦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随即又抬头看他,毫不犹豫地拒绝道,“不学。”
完理也不理他,直接转到旁边去洗手,也不管明哥在背后气得跳脚,“臭子,你给我回来!”
藜麦大步往前,头也不回,洗完手就去后厨帮大叔装盘摆些东西。
晚上比昨晚上稍微要闲一点,半途中也没出什么岔子,藜麦就待在后面帮忙,听着外面群魔乱舞的音乐,他原本不是太喜欢酒吧里面的气氛,总觉得太吵闹了些。
不过听久了居然也觉得不太刺耳。
林卿忙完也差不多2点左右,两人收拾着东西准备出门。
结果一出门就懵了,昨天他们来的时候搭的公交车,回去的时候骑的酒吧的自行车回去,结果今天他们光顾着买东西,自行车没骑出来……
两人站在酒吧门口吹着冷风。
可怜兮兮的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在走路回学校还是转头回酒吧休息室里休息一晚上明天早上赶公交车回去中犹豫半天,也下不了决定。
这里离他们学校骑车要半个多时,走路估计得一个半时,分明不太现实。
林卿有些内疚的看着他,“要不……咱们回去酒吧休息室待一晚上吧,明哥那里有休息室钥匙,他就住酒吧楼上,现在估计也没睡。”
藜麦无所谓,他是哪里都能住下睡着的,就是有点不想欠那个叫明哥的人情,正准备点头,旁边路上开过来辆车,停到他们跟前,“麦子,我送你回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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