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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新生(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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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封本身是直爽豪迈的性子, 做事向来只凭直觉,行事作风更是硬朗狠绝,在他身上很难看到诸如犹豫、迟疑这些情绪。

从来都是拿得起,放得下,并且从不犹豫,不屑于谎,所以藜麦确认他现在状态绝对不是十几岁时候该有的之后,第一反应就直接单刀直入, 直接当着面儿问他。

秦封果然也没让他失望,看着藜麦的眼神有瞬间复杂, 带着微不可查的惊慌,随即露出个带着解脱的笑容, “是我, 你从来都很聪明,我也没算能瞒你多久。”

他回来的比藜麦早些, 是在跟那几个混混约架被逮进去看守所当天晚上,又冷又饿的缩在看守所冰凉的地板上, 迷迷糊糊睡着觉,半夜里冻醒过来, 内芯里就换了个人。

平白多了几十年的见识手段,看守所自然是关不住他的, 只是他理清楚那些记忆之后, 他没选择自己走出来, 他仍旧等着藜麦出现。

等待着藜麦再一次向他伸出援手。

坐在冰凉的地板上, 周围冰凉阴冷的环境让他头脑保持高度清醒,处于某种理智又沉静的状态,清楚的记起来他跟藜麦的关系突飞猛进,正是从他被藜麦捞出来的这段时间。

他需要这个契机,跟藜麦重归于好。

为此他必须得等待着,必须跟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安分的待在看守所里最狭窄阴暗的角落,待到藜麦过来见他。

哪怕他有多种方法能从里面走出来,可他害怕,怕其中有半分差错,他跟藜麦就会因此错过。

关押着他的房间阴冷潮湿,他也就仗着身体好才能撑着没生病,不过状态也不会太好就是,晚上总会冷得发抖,好不容易迷迷糊糊睡着,半夜总会在噩梦里惊醒过来。

……从他跟藜麦离婚以后,他已经连续做了许多年噩梦,他总会梦到藜麦从他们住的别墅二楼跳下去。

梦里看不清楚从阳台上一跃而下那道身影,只能模模糊糊见道影子,唯独地上那摊鲜红色血迹,清晰的格外触目惊心。

那噩梦太过真实,会断断续续缠绕着,会追寻着记忆往前,梦里藜麦会被人送到医院抢救,他看着那刺目的“手术中”三个字暗下去,然后会有个带着口罩的医生出来。

满脸悲痛的告诉他,人没救回来。

他能看到梦里自己如遭雷劈,面色死白,在听到这句话之后就像被抽走了所有生气,完全垮掉,像是被大雪压倒的枯木,跪在医生跟前痛哭流涕。

秦封并未经历过这些,他当时接到电话赶到医院的时候,藜麦已经处理好伤口躺在病床上,虽然昏迷着,却并没有生命危险。

可他潜意识里会不断去回想模拟当时藜麦从阳台上跳下去的场景,会想到各种最危险最严重的后果,每次都能把自己吓出满身冷汗。

他的医生给他做过多次心理疏导和暗示,搭配药物治疗,也仅仅只能让他在清醒的时候能够保持镇定和理智,一旦陷入睡眠就会形成恐怖的梦魇。

到后期他逐渐适应,知道藜麦没事,好好儿活着呢,他会试图从梦中醒来,不断地暗示着自己这只是个梦,麦子没事,好好儿的活着。

靠着不断地暗示挣扎着从梦里醒过来,浑身就跟被巨石碾过的疲累和疼痛,习惯性去揽旁边睡着的人,想把人抱在怀里。

捞了个空,才会猛然惊醒,麦子是真的,跟他离婚了……

然后黑暗和杂乱的思绪会席卷占领他的脑海,无论如何都无法再入睡,只能睁着眼睛等着天亮。

可他却又并不期待天亮,毕竟天亮了又如何,他的麦子也不会回来了。

后来他被检查出来身患胃癌,医生告诉他治愈率在三成左右,可他太累了,甚至都没有力气去争取那百分之三十的机会。

直到他在看守所的地板上醒过来,环境虽然恶劣,可他却算是重拾希望,看到了几分曙光,哪怕再冷再饿,心都是热的。

因为他知道,他终将等到他的麦子,而只要他能够等到,他就会把人拽住,再不放手。

可他等到上辈子见到藜麦的时间,没等到藜麦过来,就知道肯定发生了什么变故。

他为此焦躁不安,担心藜麦出事,又不敢随意从里面走出来,怕再出些差错,让两人本就复杂的关系更加复杂化。

在里面纠结犹豫好多天,才试探着出现在藜麦身边,隐秘的悄无声息的跟着,看着年轻的藜麦鲜活生动的身影,他根本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目光黏在藜麦身上,贪婪又直白,恨不得冲上前去,把人搂在自己怀里,死也不放手。

可他不敢。

他这一辈子,从身无分文、穷困潦倒被人嫌弃到恨不得远离三丈以外,到最后不管走到到哪里,都能被人尊称一声秦先生,其中的艰辛困苦只有自己知晓。

旁人他心狠手辣也好,他狡诈阴险也罢,他反正是不在乎的。

他在乎的无非是一个藜麦而已。

当然,他也曾经还把自己几个姐姐、那些跟着他的兄弟放在很重要的位置,甚至曾经为了他们,逼得他的麦子一再让步。

秦封每次想到这些事情,都会直接一巴掌呼到自己脸上,得特别响亮。

那可是他的麦子呀,他放在心尖上宠着、疼着,就怕他受委屈了的麦子。

他就跟眼瞎心盲了似得,看着他们欺负他。

看着他的麦子一步步后退,到最后忍无可忍,要跟他离婚,他才知道,他的麦子受了多少委屈。

虽然后来他跟家里人闹翻,只想守着麦子过,可惜麦子早已经被彻底伤透了心,从麦子提出离婚,到他后来病入膏肓,差不多十年的时间里。

麦子甚至不愿意再见他一面,多看他一眼。

在看守所那阴冷的地板上醒过来,他以为自己是得了老天的恩赐,能跟麦子重来一遍,有机会在还没有那些痛苦和伤害之前,把麦子认真又虔诚的捧在手心里,再不让他受到半分伤害和委屈。

他醒过来的那一刻是多么的欣喜若狂,注定了他这辈子,唯一在乎的人就一个藜麦了。

可这种狂喜,在看到藜麦从空间里取出来整套酿酒工具,并且熟练的在家里改装好线路,把酿酒的器具安装好的时候,凝结成冰,然后碎成粉尘。

他知道,他的麦子,也回来了。

这个认知让他不知道该欢喜还是应该难受,整晚都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他挣扎纠结着,妄图寻找恰当合适的时机,出现在藜麦面前。

他不敢跟藜麦摊牌,他们曾经亲密无间,互相了解对方,他知道藜麦心软而且温和,跟别人相处从来都是看到别人的长处,轻易不与人结怨翻脸。

哪怕是藜麦曾经恨不得让他去死,可面对的是只有十几岁,并不知晓后事的他,藜麦并不会将两个不同阶段的他一概而论,反而会觉得年轻的他无辜。

会试图远离他,但是态度不会太过坚决或者强硬,而不是像他跟藜麦离婚之后,想尽办法,都见不到麦子一面。

把自己活成十七岁的模样,是他唯一能跟麦子复合的机会,只要他还是那个什么都不知道,年轻的秦封,他总能慢慢的磨到藜麦心软。

他从来不缺耐心。

他也确实猜的没错,虽然藜麦对他留下的诸多痕迹有所怀疑,可以藜麦的性子而言,但在并未确认之前,并不会跟他彻底翻脸!

他本该慢慢的,不留痕迹的悄然改变,好让藜麦在无声无息中消除对他的芥蒂,两人重归于好。

可惜藜麦学校发生的事儿彻底的破了他的计划。

真正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起因还是藜麦学校那老师,当年藜麦退学的缘由他也知晓,知道藜麦对半途辍学,未完成学业有多遗憾,自然也知道藜麦有多想要继续念书。

虽然藜麦自己解决了学费问题,可学校那老师还是三番两次找他麻烦,不让他安心读书,甚至还在不停地算计着要开除藜麦的事儿。

藜麦性子软和懂礼,不擅与人争斗,与人为善的观念深入骨子里,遇到这种情况自然是往后退让。

他就是这般性子,只要不被逼到绝路,总觉得退一退也无妨,并不会影响到他什么。

反正就算你容不下我要开除我,我还能去市一中呢,就如同老太太的,凭他的成绩,哪所学校去不得呢。

可秦封不一样,秦封是那种你戳我一指头,我就必须得扎还你一刀,还得捅到你血流满地的性子。

你动我放在心尖子上的人,那我就得把你胳膊给你折了粉碎了,让你再爬不起来,方才罢休。

他知道要动了那个老师和姓杨的,藜麦会从他两出事的时机,联系到之前他留下那些痕迹,怀疑甚至确定他不是十七岁的秦封。

顺藤摸瓜想到他也是重生回来这个事实。

他们还来不及缓和的关系会直接降至冰点。

可他在对这两人出手这件事儿上,半分犹豫也没有,毕竟这是他护在手里,放在心上,疼都来不及的麦子。

没有人能再让他的麦子受半点委屈。

包括他自己,也不行。

他可以在藜麦不知道的时候有所隐瞒,可当藜麦问到他跟前的时候,他永远也没办法跟人半句谎言。

得到肯定的回答,藜麦表情平静的点头,跟他道谢,“不管怎样,还是多谢出手相助。原本我也纠结怎么跟你解释非得分手的事儿,觉得对你不公平,既然你也经历过那些年,也就省去了解释。

我知道你非池中之物,上辈子你毫无基础,仅凭着自己白手起家都能挣下那般家业,这次重来一回自然更加如虎添翼,青云直上。

你厉害能干,我不及你太多,可能你这辈子也没有用得上我的地方,不过你这次确实算帮了我的忙,若往后有什么事儿用得上我,你来找我便是。

咱们毕竟也认识这么久了,你也知道我不喜欢欠人人情,在这里我也祝愿你事业顺利,前程似锦……”

秦封突然断他的话,神色复杂,“麦子!”

藜麦略微疑惑的抬头看他,眼神里飘着的冷淡疏远让秦封浑身难受,有口难言,喉咙里像是被塞满了玻璃碴子,哽咽着话语,就能划破血肉,腥热的血液只能往下咽着,怎么也开不了口。

最终犹豫再三,才蹦出来一句,“我们不是陌生人,你不用这般客套。”

藜麦凝神看着他许久,也没生气,只是好脾气的笑了笑,露出两个浅梨涡,“现在不是,以后也会是,没什么区别。”

秦封可受不了两人真成了陌生人,想想那种场景就能让他遍体生寒,也就没接他这话,转而起其他事情,“我从大姐家搬出来,以后也不回去,这段时间准备就在市里做些生意。

我记得你以前很喜欢学校周围的房子,靠近学校热闹,我看市一中附近就很不错,我记得这边周围过不了几年就会重新规划。

会形成一个新型的商业广场,趁着现在房价也不贵,咱们就在这附近买几套房子吧,平时你愿意住学校里,周末可以出来住。

你喜欢养狗酿酒,咱们得买个面积稍微大一点的……我记得羌城国际最近新开了楼盘,是复式结构算是大跃层。

咱们楼上专门给你留出来放你那些酿酒的仪器和瓶瓶罐罐,楼下自己住,你看怎么样。”

秦封曾经接触过一段时间房地产生意,也自己买过地皮修建过楼盘,对市里哪栋房子什么时候建的,有什么优点可谓如数家珍,随手拈来。

他看着沉默不语的藜麦,心下忐忑,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拿期待的目光看着藜麦,含情脉脉地看着,硬朗硬气的脸上透着不出的卑微和讨好。

秦封并没有觉得有哪里不对,语调柔和到连他自己没察觉到的柔软,“就咱们两人住,谁也扰不到我们,好吗,麦子,就咱们两。

我不会再跟马杰他们来往,我会安安分分的工作做生意,再不跟他们接触。

你不喜欢大姐她们,咱们就不跟他们来往,我保证,不让她们进门,你做饭好吃,我会学洗菜切菜,吃完饭我会洗碗拖地。

咱们可以养条狗,你喜欢金毛还是拉布拉多,吃完饭咱们就散步去遛狗,然后去滨江路吹风喝点啤酒吃烤鱼。

周末的时候咱们可以开车去爬山,晚上可以去农家乐泡温泉,游泳,咱们还可以去体育馆羽网球,我知道你喜欢看比赛。

等咱们攒够钱,我们一起去澳大利亚和法国看网球赛,你不是喜欢他们那边吗,如果你愿意,咱们还可以在那边住一段时间,你好吗。”

藜麦看他,他两本身差不多高,两人都站着,距离不太远,可偏偏藜麦就能感觉到这人站在自己面前,低自己一个头那么多。

这个认知让藜麦有些不适。

在他的印象里,秦封是个不折不扣的钢铁汉子,强壮,粗旷,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顶天立地,就像上古传里面的战神,哪怕是死,也得站着。

任谁也别想让他低下头。

他愣愣的看着面前这个介于男人和男孩之间的秦封,某种不知从何而来的茫然席卷了他,让他稍微变得有些浑浑噩噩,抿紧了嘴唇,“我一直以为……”

你从不会跟谁低头认错。

话语了半截,藜麦猛地惊醒过来,他皱着眉,按压住自己跳得有些快的心脏,略微笑了下。

不可否认,秦封十分了解他,知道他想什么,想要什么,他差点就为秦封的这些心动了。

不过也仅仅只是差点,他笑着摇头,“房子我会自己买,狗我也会自己养,我会自己做饭自己跑步,自己遛狗吃烧烤……若是想出国,我也会自己练习口语,自己办护照。”

藜麦笑着,走到窗户边,看着校园里隐隐绰绰得树枝,“你的,确实是我喜欢的生活,可这些活动里面都不会再有你。或许是我自己,以后也或许会有别人,但那人,肯定不会是你。”

秦封猛地红了眼眶,眼里翻滚着无数汹涌澎湃的痛苦,他咬破了唇,借此缓解着心里被刀刺中搅碎般的伤痛,“麦子……为什么不能是我。”

藜麦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看了眼时间,已经过了九点,旁边保安大叔走过来,敲着会客室的门,“同学,已经到时间关校门,你该回寝室睡觉了,也让你哥先回去吧!

你这明天还要上课呢,睡不好可不行,冬日里晚上天气冷,早点回去休息吧。”

藜麦礼貌的冲他笑笑,“麻烦大叔了,我这就回宿舍。”

着就开门出去,走到门外把围巾拉起来,挡住半张脸避免寒风的侵袭,回过头跟人挥手,“再见。”

也不再去看秦封的反应,自顾跑着往宿舍方向过去。

学校九点关校门,十点半宿舍熄灯,藜麦到宿舍的时候,周末回家出去玩儿的学生都回了宿舍,旁边宿舍里正讨论着周末是怎么过的,隔着门都能感觉到里面热闹气氛。

倒是他们宿舍虽开着灯,但是很安静,似乎没人,他开门进去,左手边上床有个穿着棉袄的男生正趴在床上,伸长手臂去够旁边柜子上的零食,见他进来,吓得脸色发白,赶紧把胳膊缩回去。

看清楚他模样才松了口气,“妈呀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老师来查寝了,你是新来的同学吧,我叫万宏。”

着又锲而不舍的伸手去够那包薯片,不过他个子不高,胳膊也不够长,不管怎么用力手指尖总是离放薯片的柜子差那么几厘米。

藜麦生怕他再往前爬把自己从床上给摔下来,走过去帮他把薯片拿出来,递到他手里,“对的,我刚转学过来,我叫藜麦。”

终于如愿以偿的拿到薯片,万宏高兴的笑着,眼睛都笑没了,赶紧开袋子从里面抓了一大把,把袋子递给藜麦,“你吃吗,吃就拿点,拿完再帮我再放回去,记得伪装下,千万别让人看出来我偷拿了。”

藜麦皱了眉,“偷拿?”

万宏可不想被人当做是在偷东西,要让新同学误会自己品行不好可就不美了,他也知道宿舍只有自己在,再加上刚刚被吓一跳的模样很容易引人误会,赶紧把塞到嘴里的薯片咽下去。

被噎得直翻白眼,努力的吞咽着,急急忙挥挥手跟藜麦解释,“不是,薯片是我自己买的,不过我哥不许我这么晚吃东西,逼着我上床躺着,又把零食放到柜子里去,还不许我下床拿。

真的很过分,管着我这不让干那不让干,零食也不让吃,可我就是想吃,忍不住嘛,没办法只能偷偷拿点吃,好在他一般都发现不了。”

他从床上盘腿坐起来,吃着薯片跟藜麦话,“我们也刚从家里回来,我哥去水房热水,看到你热水瓶空的顺手就拎着过去啦,你要不先收拾下床铺吧,等下他回来就能兑点热水洗个脸,晚上睡着也暖和些。”

正着话,门口有点响动,他赶紧把手里剩下的薯片全塞到嘴里,咀嚼几下梗着脖子咽下去,颇有些心虚的看着门口。

很快宿舍门被推开来,进来个高高瘦瘦的男生,两只手里各拎了两热水瓶,进门看了眼藜麦,也不惊讶宿舍里多了人,把热水瓶放下,抬头喊人,“下来洗脸。”

又把藜麦的热水瓶递给他,“给你。”

话不多,却莫名让人觉得很靠得住,果然也没发现万宏在宿舍里偷吃了零食,根本连看都没往柜子上看,完就转身去厕所收拾洗脸。

万宏从床上顺溜着爬下来,屁颠屁颠跟着过去收拾,路过藜麦旁边还不忘记嘱咐他,“你也收拾睡吧,咱们七点上早读课,六点半就得起床,睡不好可惨。”

藜麦点点头,从善如流的接受了两人释放出的好意,“多谢。”

他们宿舍是十二人间,靠墙排着两排上下高低床,中间空地上摆放着排桌椅,靠着外面的桌面上摞着两叠课本,门口竖着两排柜子用来放东西,都带着锁。

除了门口左边靠着柜子这架床万宏和他哥占了,其他都空着,桌椅摆也都整齐的摆放着,收拾得干净整齐,归归整整的,倒显得宿舍有些空旷。

万宏洗漱完出来跟藜麦道了声晚安,就爬上床钻进被窝里睡觉了,他哥靠在床边,拿着本书在翻看。

藜麦注意到宿舍电灯开关就在他床边墙上,知道他是在等自己洗漱完上床,好关灯睡觉,低头略笑了下,看来他的室友都是挺不错的人。

果然,等他洗漱完躺到床上,那人手里翻动书本的动作也慢下来,往他这边看了眼,脸上带着显而易见的询问。

藜麦想着这人虽然是个不爱多话的性子,做事对人倒是格外温柔体贴,冲他笑笑,“关灯吧。”

“好。”他应了声,把手里书本放到枕头旁边,翻身把灯关上,躺回去拉高被子闭上眼睛睡觉了。

藜麦两辈子还是破天荒第一次住学生宿舍,原本以为还会有些不习惯,不过宿舍人少,万宏跟他哥睡觉习惯也挺好,安安静静的,没什么存在感。

等熄了灯躺在床上,除了窗户外面隐约透进来的丁点儿昏暗光线,居然跟在自己家里并没有什么两样。

一夜无梦,睡得很踏实,隔天早上听见穿衣服的细碎声音,睁开眼睛,就听见万宏喊他,“六点半啦,藜麦起床上早读课啦,别迟到啦!”

何老师带的班级正好也是理科三班,宿舍在5楼,教室在4楼,都是需要自己爬楼梯上下楼,再加上宿舍楼和教学楼隔得有点远。

路上大概需要15分钟时间,早读课七点准时点名,因此他们六点半必须得起床收拾洗脸。

因为他们学校常年招收转学生,班里同学见来了新同学也不奇怪,倒是有几个女生见藜麦长得好,纷纷强烈要求要跟他做同桌。

班长佯装生气的挥挥手,“都别闹,藜麦同学刚来,大家往后要多多照顾他。”

其实理科班里女生本身就少,大家都挺喜欢她们,平日里多有谦让,也不是真的呵斥,那几个女生自然也知道。

叽叽喳喳笑着,跟班长开玩笑,“班长,这就不用你啦,这么帅的男生来咱们班上,咱们肯定会照顾他。”

班长也很快破功,脸上的严肃端不住,笑着把藜麦安排在靠后面的位置,没办法,他是真太高了些,坐前面会直接影响到别的同学看黑板。

藜麦也不介意,他视力很好,不存在看不到黑板的问题,坐在哪里都是一样,就按照班长指示走到位置上坐下。

正巧他那位不爱话的室友就坐在他旁边,正拿着英语书本在记单词,见他过来,略微冲他点点头,目光都没从书本上移开,看上去有些冷淡。

班长大概也习惯了,“林卿,等下早读课后你带藜麦一起去食堂吃早饭吧,他还不熟悉路。”

那男生点点头,“嗯。”

藜麦略微有些疑惑,暗道怎么他们两兄弟还不是同一个姓呢,两人的长相也差的实在有点多,万宏个子娇,皮肤白嫩,脸上还带着婴儿肥,看着像个初中生。

面前这个林青……藜麦还不知道他是哪个青,高高瘦瘦,面容清秀,五官端正,很耐看,尤其是全神贯注看着书本的时候,略微下垂的眼睑弧度堪称完美。

总得来两人看着并不像是兄弟,不过他转念一想,可能他们是表兄弟,所以两人长得不像,不过两人关系好,所以互相称呼的时候把表字去掉也的过去。

他也就是那么一想,随即就把这事儿放下,从课桌里拿出英语书本投入背诵课文的队列中。

早读课完,万宏嫌冷,不愿意出教室去食堂吃饭,就溜达着过来,缠着让给他把早餐带回教室,最后就剩他两结伴去食堂吃早饭。

食堂倒是离得不远,早饭种类也挺多,包子馒头花卷,豆浆稀饭鸡蛋之类的常价早餐都有,馒头才1毛五一个,素包子2毛肉包子2毛5,而且都是手掌那么大个,特别实在。

还有比较费心思的煎饼米粉之类稍微贵点,一大碗加牛肉的米粉一块钱,煎饼磕两个鸡蛋加许多肉丝卖的8毛,闻着香喷喷的,味道勾人。

他饭卡里是之前何老师领着办饭卡的时候,充了两百块在里面,按照何老师的法,两百块足够他吃半学期的食堂了。

藜麦是从那个钱不太值钱的后世回来的,他死之前,最便宜常见的家常炒都得十几二十块,里面还不一定能见着肉。

还不太适应两百块能活两三个月的日子,现在见到食堂里面饭菜价格,藜麦不得不承认何老师的对。

他不仅能靠这两百块活3个月,而且还能活得挺好……

他搁这看着窗口发呆,林卿以为他不会买饭,拎着给万宏买的煎饼豆浆走过来,指了指窗口旁边的刷卡机,“在这里刷卡付钱。”

一如既往的少言寡语,对人不太热情,却又能很好的注意到别人处境,藜麦感谢的冲他笑笑,买了馒头鸡蛋和稀饭,端着跟他找位置吃饭去了。

一中的课程进度稍微比藜麦之前学校快些,高二的课程差不多已经上完,老师已经在拉通复习高一高二知识点,准备延展讲解课外的知识点。

比他们入学测试难度深些,藜麦刚开始跟的有些吃力,不过好在他记忆力超好,有些当时联系不上的知识点也能记住存放好。

等到课后复习的时候,再拉出来溜溜,也就能消化的差不多。

高中学习生活有些枯燥,永远都是宿舍教室食堂三点一线,再加上室外温度太低,操场上经常冻着薄冰层,学校还没修建好市内体育场。

怕学生出事儿,连体育课都停了,也不让去操场活动,只让自由活动,在教室看书去食堂吃饭回宿舍睡觉都行。

藜麦待得最多的地方还是教室,偶尔课程不太紧张的时候,他也会去图书室和操场逛逛。

这一点倒是跟他的同桌不谋而合,两人基本上都是除了去食堂图书室,都在教室里待着看书。

结伴去食堂吃了几次早饭,藜麦终于弄清楚原来他名字里那个字是“卿”字,不由感叹一句还挺少见的,意境也好。

林卿不爱话,不过在班里人缘还挺好,他是三班学生里唯一能拿到学校奖学金的,也就是他们班目前就只有他能考到全校前一百名。

也就是稳坐全班第一,藜麦从别人口中知道这件事情还略微有些惊讶,毕竟林卿得存在感实在太弱了些。

按理市一中是个以成绩为标准衡量学生的地方,全班第一是个很不错得头衔,总觉得本该更耀眼活泼些,可林卿身上不仅丝毫没有骄傲放纵的神态,比其他同学更沉默。

这人总是安安静静的坐在自己最后排的位置上看书做作业,不爱话,也不爱跟男生们聚在一起聊天,似乎对那些青春期时期藏着掖着的各种动漫游戏都不感兴趣。

存在感很极弱,而且极其自律,早上准时起床晚上准时睡觉,看书睡觉运动,是那种老师眼中标准的好学生。

从来不喜欢不主动跟人话,但是别人问他话的时候,他却会认真的听着,而且认真回答。

……藜麦总觉得他跟当年还在九班念书的时候好像。

不过好在市一中毕竟以成绩为重,虽然平日里大家不会主动找林卿话,不过真有问题问到他跟前来,也会不自觉带点儿敬畏或者尊重的味道。

像那种对着陌生长辈的时候连声音都会稍微压低一点,总得来还是相处的很好。

不过他两是真的很像,比如早餐喜欢吃馒头鸡蛋午餐总是盖饭配紫菜蛋花汤,晚上就爱去米粉那里要份加青菜不加牛肉的素米粉。

下课不想动弹的时候就在座位上刷题,两人刷题速度都挺快,基本上当天老师留的课后作业,他们趁着下课10分钟休息时间就能做完。

回宿舍就可以稍微活动下收拾睡觉。

就这样过了两三天,这天他们三结伴去食堂吃午饭的时候,食堂有特价的糖醋排骨,相当于平日里半价,藜麦还挺喜欢吃糖醋味的东西,觉得酸酸甜甜很开胃,就让食堂阿姨给了份。

林卿看着价格犹豫了下,也跟着要了份,又去旁边给万宏了份辣子鸡丁和酸辣土豆丝,万宏占好位置拿着筷子冲他们挥手示意他们过去坐。

等他们把饭菜放下,万宏看着两人餐盘里的饭菜,看看林卿又看看藜麦,一脸惊讶,“其实你两才是亲兄弟吧,怎么这口味都一模一样的呀。”

他应该也只是顺口一提,完就开始吃饭了,并没放在心上。

只是者无意,听者有心,旁边林卿听到他这话,脸上极快闪过些许为难,平日里温和内敛的眼神都暗淡了几分。

藜麦跟他们相处几天,大抵清楚林卿是有点舍不得在自己身上花钱的,吃饭都挑最便宜的吃,反而是万宏基本上是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平时也挺喜欢吃零食。

但是他两的生活费又都是林卿管着的,藜麦就有些奇怪,不过他不知道其中内情也不好多,只得笑笑,“可能这就是缘分吧,要不咱们能住到一块呢。”

着拉林卿坐下,“赶紧吃饭,等下菜凉了吃下去心肚子疼。”

林卿感激的冲他笑笑,“嗯。”

不过始终情绪不高,上课的时候倒还好,课间刷题的速度就慢下来,下午放学藜麦做完英语作业,看他还在戳着选择题发呆。

高中大家都是正长身体的时候,每次放学下课抢饭都是第一要务,眨眼间教室里就跑没人了,万宏也跟着走读的同学混出学校外面吃饭去了。

藜麦不着急回宿舍,做完作业拿出在图书馆里借的英文翻着发时间,想着等他一起去食堂吃饭。

手里看了半,旁边林卿也终于磨磨蹭蹭做完作业,收拾书包站起来,“走吧。”

略微犹豫着,又主动问他,“你看什么书呢。”

藜麦笑着,“《白鲸》,还挺不错的,图书馆借的,你要看吗。”

林卿往他手里的书本上看了眼,略微摇摇头,又觉得自己这般拒绝不太好看,就跟他解释,“我词汇量还不够,看这种原文有些吃力。”

藜麦倒并不介意,合上书本,放到书桌里去,“我也是一知半解的,多看看就好了。”

林卿却并不信,他知道自己这个新同桌很厉害,很少有转学生能够轻松跟上他们学校的课程还不占用课外时间,藜麦不仅能完全跟的上,他还经常看到藜麦课间做完作业,就拿着原文书在看。

有时候是,有时候是资料书,那可不像是一知半解的样子。

而且藜麦本身长得好,身材修长提拔,五官精致,举止也偏优雅温和,他都好几次听同学们藜麦肯定是个家里很有钱的大少爷,林卿觉得不像。

毕竟他还没有见过哪个大少爷能够吃食堂最便宜的馒头,吃的那般津津有味。

不过他本身是偏内向安静的性子,不善于沟通,向来秉持着少少错的原则,不喜欢主动跟人话,自然也不会跟别人凑在一起讨论藜麦家里到底有没有钱的问题。

那些猜想没人主动问道藜麦跟前,藜麦自然也不会跑出去跟别人我其实很穷,家里已经没人了……他又不是吃饱了撑的,只当没有这回事儿了。

两人结伴去食堂吃了晚饭,绕着操场慢悠悠的走了两圈消食,才回了宿舍。

冬天实在太冷了些,外面又活动不开,藜麦征求过两个室友意见,把宿舍中间桌子剩下两张他们要用的,剩下的全堆到角落里,空出来的地方可以稍微活动下,能做些俯卧撑下蹲什么。

不至于让身体生锈。

周五下午放学后周末有2天假期,刚下课万宏就“嗷嗷”叫着冲出教室要回家,林卿在后面慢吞吞地收拾东西。

藜麦不算回去,看他这模样也不像是要回去的样子,就问他,“你周末不回去吗?”

“恩。”林卿把收拾好的书本装回书包里,拎着跟他回宿舍,“上周回去过,这周想出去做点兼职,剩下的时间留在宿舍里面看书,就先不回去了。你呢。”

“正巧我也不准确回去,你对市里熟吗,咱们出去逛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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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一起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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熠熠熠 / 文

感染一个病娇的流程是怎样样的呢?爱他。爱他。还是爱他。小霸王受x小病娇攻这是一个陪着病娇长大的故事。巨甜,小萌文。你身处黑暗,你偏执成性,你别扭病态,可你情愿为我化为光吗?小剧场:他人:夏乐是个坏东西!夏乐:(眼神暗沉风险)莫东:我还不理解乐乐吗?(自豪)我家乐乐天下第一好![我的半生里都掺杂着你,你长成了我的半身。]by夏乐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两小无猜 甜文 校园

耽美 44万字 2020-06-15

神话之末

神话之末

龙合 / 文

神话时代莫名结束,众神一夜之间诡异消失。 九州菁英尽失,亿亿万生灵失去庇护,挣扎求生,呜呼哀鸣,天地悲痛。 无数妖魔乘机作乱,疯狂猖獗,九州哀鸿遍野。 失去了众神,天地就失去了主心骨,好在神的部下没有全部消失,他们肩负神的使命,维持九州的秩序,在九州游走,扫荡着作乱的妖魔。 因此,天地勉强维持着平衡,不至于生灵涂炭。 在这个天庭初建,宗门**的岁月,一个少年识海藏神物,踏上修炼之路。 筑基、练气

武侠 105万字 2020-08-31

穿越原始异界搞基建

穿越原始异界搞基建

络缤 / 文

杨易带着储物空间穿越了,穿到到处是飞禽猛兽、毒蛇毒虫的蛮荒之地。为了防止上个厕所都能被毒虫咬了屁股,基建大业开启中——我们的目标是:要吃饱,还要吃好!有衣穿,还要有模有样!有房住,还要冬暖夏凉和牢固!道路四通八达,农工商齐头并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个都不能少。立志于伙同武力值max的本土人士一起,在蛮荒世界建造一座安全、舒适、繁荣的现代化城市内容标签: 随身空间 异世大陆 穿越时空 种田

耽美 91万字 2020-06-15

见你时风很甜

见你时风很甜

故池 / 文

毕业啦不写了,那就留下最初一个祝愿,2020高兴!临走前改了一个超级可心爱爱的笔名故池,故人心归西湖畔,在陈满的假想里,白时序看起来冰凉凉的夏天一定凉快。直到后来她才幡然醒悟,他是冬暖夏也暖,每个黑夜里暖和的存在。她予他亦然。那我给大家推一推我写的冤家的文吧,曾经连载啦,搜文名or笔名都可以。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其他 21万字 2020-06-15

五零炮灰的甜蜜生活

五零炮灰的甜蜜生活

香芋酥皮 / 文

纪甜一家上辈子都是炮灰,她娘被男主推倒难产而亡,她爹也被男主养的毒蛇咬死。至于她本人,则被继奶奶卖给一个鳏夫,钱用来给男主读书。但纪甜重生了,这辈子,她有了空间灵泉,本人还听的懂小植物的话,成了养殖小能手。还有她爹,也重生了,还带着淘多多零碎,想买什么买什么。她娘则植物亲和力满满,什么人参灵芝,在她手里像种菜似的。一家子都开了挂,从此当前,什么男主光环都要靠边站。架空架空架空……男主后期小不幸,

其他 29万字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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