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超市穿到古代养崽崽》转载请注明来源:晨曦小说(www.chenxixsw.com)
萧云樱苦大仇深的一笔一划认真写着自己名字,她好可怜,三个字都是繁体字。
陈元诚欲言又止的道:“你的字”
“怎么了?”
“笔锋仍在,不过好像不怎么熟练。”
他看她之前写的菜方子就发现了,她的字形虽好,但有很多短横少竖的错别字。
大部分的错字能猜出来,不妨碍句子通顺,他就没问。
“是不熟练,所以要慢慢写。”
陈元诚叮嘱道:“不要写错了,这是要送到官府盖印留存的。”
“你们这的字太麻烦,不过你放心,不会写错的,就是慢了一点点,你先别和我话哈,我写字的时候不能分神。”
自从上次她忘记阳字的繁体字怎么写,把给骆阳的银锁刻成了简体字,她特意跟骆阳要了一本孩童启蒙用的千字文。
没什么事的时候就在自己房间里练繁体字,最先学的便是自己的名字,她有信心不会写错。
你们这?
陈元诚沉思,他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了,她话的语气感觉就像——她不是这里的人一样。
元瑶以为她是没有人教,写的字才成片成片的错,没好意思出口。
现在想来,不准那些字才是她用惯了的。
萧云樱把三张书契签完名,舒了口气:“你看看我写的对不对。”
陈元诚收回思绪,仔细看了签名:“是对的。”
他自己签了名字,吹干墨迹,打开印泥,两人一起按了印。
萧云樱问道:“这算是完成了吗?”
陈元诚递给她一份书契:“完成了,书契在今日起效,第三份明日我会送到官府,你要与我一起吗?”
“懒得去,还得跑一趟,你自己去吧,我信你。”
萧云樱等墨迹和印泥完全干透,叠好放进怀里。
嘿嘿嘿嘿,她也是有资产的人了。
凌棋很快的回来了,在桌子上放了一罐烫伤膏。
“这是医馆里最好的烫伤膏。”
其实她的药店里是有烫伤膏的,萧云樱不想拂了陈元诚的好意,当着他的面认真涂抹了带着透亮的乳黄色药膏。
不知道是什么药材做的,质感有点像肥肉炼出来油冷却凝固了,带着点中药味。
“剩下的带回去,以备不时之需。
“行,哎?我的背篓呢?”
陈元诚提醒道:“还在厨房。”
“对,我给忘了。”
陈元诚无奈的笑了,他实在想不通,她明明在大事上聪慧过人,为何在事上却总犯迷糊。
萧云樱起了身,拿上药膏道:“我去拿吧,顺便把蛋糕的法子教给做糕点师傅。”
“我和你一起。”
萧云樱按着他的肩膀没让他起身:“哎等会,我想起一件事。”
她重新坐下,谨慎的道:“我想问一下,你听过白色的糖吗?”
陈元诚来自帝都,见多识广,普通人没见过的东西不定他见过,所以她提前问问。
“白色的糖?”
“不是饴糖或者红糖,可能类似于盐粉一样洁白如雪,也可能有点像冰块,有点透明。”
“不曾听过。”
萧云樱再次起了身:“你跟我来厨房一趟吧,我给你看个东西。”
三人一起到了厨房,里面已经被人收拾干净了,她的背篓放在墙角,之前放在桌子上没用完的白砂糖被包好放在原位。
萧云樱把油纸包打开,献宝似的递到陈元诚面前:“你看看这是什么?”
“这就是你的白色的糖?”
“这叫白砂糖,你们做的话可能不会是这种类似沙子一样均匀的颗粒状,味道应该是差不多的。”
“我可以尝下味道吗?”
“可以。”
陈元诚捏了一点放进嘴里:“是甜的,而且与饴糖、红糖的口感都不一样。”
萧云樱详细讲解着:“其实白糖就是从红糖里提纯出来的,本质上并无差别,都是从甘蔗汁中制成的,可以统称为蔗糖,只是因为红糖里的杂质比白糖多,所以口感略显粗糙。
红糖有补血的效用,白糖适合做各种食。
而白糖继续提纯,可以得到类似冰块的冰糖,甜度与白糖差不多,但因为经历了多重溶解和结晶,成分发生了某种解释不清的变化,口感更胜于白糖。
冰糖纯净,口感清甜,比白糖更适合做菜,比如冰糖燕窝,冰糖肘子,是真的很不错。”
萧云樱在心里感谢伟大又神奇的美食博主,让她学到了不少有用没用的各种知识。
当初只是看个热闹,没想到现在用上了。
凌棋一脸的不可思议:“红糖能变成白糖?可能吗?”
“可能啊,不然我上拿的是什么,你吃的蒸蛋糕用红糖或者饴糖可做不出来,做出来了味道也会完全不一样。”
她上辈子因为好奇,亲自买了甘蔗回来熬红糖,然后用红糖提纯成白糖。
冰糖她不好确定,白糖她是有信心会成功的。
“萧姑娘,这也是你自己想出来的法子?”
“这个嘛”
提纯红糖的方法太过专业,不是她一个普通的农家女能想到的,她不敢是自己琢磨出来的。
提纯红糖是需要先用水煮开红糖,放入木炭吸附其中的杂质,然后慢慢煮到水分蒸发干净,让糖分结晶,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提纯好的。
冰糖的提纯方法更加复杂。
谁闲的没事往红糖水里放木炭啊,再有耐心的把水煮干。
如果在煮红糖水的时候不心掉进去了木炭,是不是更不靠谱。
她上次买木炭时还是被陈元诚带着去的,不用想就知道她之前根本没买过。
萧云樱不想编理由了,心累:“我我做梦梦到一个老爷爷教我的你信吗?”
“信。”凌棋点着头,认真的道:“这么神奇的法子,一定是有神仙托梦教给萧姑娘的。”
嗯?
这下换做萧云樱一脸问号了。
这孩子是真信还是顺着她的话逗她玩呢,瞧他认真的表情又不像是在开玩笑。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柳月初上一世扶持软饭硬吃的侯府世子上位,落得财破人亡。重活一回,她只想独自享受生活,看软饭男一家鸡飞狗跳。可没想到软饭男也是重生者,此生还想逼她下嫁。柳月初无奈,只能自寻夫君。她的计划很完美,陪她选中的“濒死”夫君玩几年,然后喜滋滋守寡。若夫君能提前完成前世的大业之举,她还能混个国公夫人当一当。可夫君怎么越活越精神?也没有短命迹象啊!“濒死”夫君:原本不屑认回皇帝这个亲爹,可阴差阳错有了媳妇儿,
其他 135万字 21天前
被丈夫活埋的可怜女子杨春秀重生了。想想从前的自己,骄傲,自大又自以为是,丝毫没人情味,的确是很讨厌的人,现在老天让她回到了当年,她要翻盘重来,所有人渣都滚远点。
都市 156万字 4个月前
【那杯酒加了春药,别喝!】一道清冷的女声在沈欣言耳边响起,她下意识扫了周围一圈。见其他人毫无反应,沈欣言以为自己幻听了。看向手中的酒杯,觉得有点莫名其妙,但还是偷偷把酒倒进了袖子里。第二天听下人说,昨天宴席上有贵女中了春药,和小厮露天苟合被拉去沉塘了。沈欣言有种劫后余生的庆幸,如果昨天自己喝了那杯酒,一定没有好下场。事后,沈欣言问那道声音到底是谁?那人说她是来自未来的自己,沈欣言惊呆了.....
其他 39万字 4个月前
我是不幸的,被骗到了缅北!但我又是幸运的,居然能活着回来。写这本书,只是想告诉所有人,千万不要去缅北,那里比你看到的,比你想象的,还要来的恐怖!在那里,人命最不值钱!
耽美 399万字 2个月前
唐峰醒来的时候,发现自身周围环境都变了,一身牛逼的实力也没有了,而他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街头的小混混; 不过他并没有心灰意冷,而是从头修炼,从街头小混混到医药大师、到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峰巅存在!随着修为的不断提升,身边各色美女也峰拥而来,美女总裁,家族千金;从此后,靓丽聪慧的红颜,誓死追随的兄弟;前所未有的千秋大业——且看唐峰如何风流快活,笑傲花都! 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笑傲花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
都市 113万字 4个月前
简介:关于星空血梦:星际殖民不再是幻想,人类于群星间驰骋、开拓,建立起数量庞大的殖民行星,在一切顺利推进之时,首次遭遇了以掠夺为生的外星文明的袭击,人们团结一致,抛弃国别,建立起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统一国家,和强悍可怕的外星文明展开了长达三十余年的惨烈战争。在付出惨重代价取得胜利之后,人类并未迎来和平及安稳,反而因种种原因陷入了新的困境之中……如今,外星文明仍蛰伏于暗处待机,人类却再次分裂,开始了无
其他 68万字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