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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或许成为一位魔医也不错!(1 / 1)



《人在诸天,修魔修出功德金轮》转载请注明来源:晨曦小说(www.chenxixsw.com)

九龙塘。

雷府。

满头银丝的雷有财,怔怔地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像块木头。

此时距离潇洒打完勒索电话,已经过去足足一个多时,可他却没有任何举动,甚至没有通知住在偏房的几位保镖。

因为

他怕女儿受到伤害!

只要阿兰没事,花再多的钱,他都愿意。

当然了,雷有财没有动作,主要还是太晚了,就算要赶着筹钱,那也要早上等银行上班,才能把钱取出来。

这会除了可以报警外,他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干着急。

作为一名父亲,雷有财无疑是合格的。

雷芷兰很幸运,从就没有钱的概念,要什么有什么,无论多贵,又或者多么没价值,只要她想,都能得到。

没办法。

谁让老雷就她这一个女儿呢!

宝贝的不行。

突然收到女儿被人绑走的消息,老雷杀人的心都有了。

卡塔!

大门忽然开启。

雷有财抬眼一看,发现竟然是自己女儿,喜出望外的揉了揉眼睛,睁眼再看,进门的还是阿兰,老雷再也坐不住,急忙起身道:“女儿啊,你不是被人绑架了吗?怎么回来了?”

“爸爸”雷芷兰兴奋的跑到老爸面前,撒娇道:“我招到保镖阿龙超厉害,他竟然还会变魔术!我们被劫匪绑走后,阿龙趁其不备,突然掏出一个电棍,把劫匪头子电晕了,之后我们就将计就计,将另一人也给反杀了。”

“竟然是他救了你,看来这子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雷有财推了推眼镜框,眼中闪过一丝诧异。

原以为程龙是个废物,打算赎完人就开了,现在看来,还是可以给年轻人一个会。

不管怎么,能在被绑后沉住气,找会反杀逃出生天,都值得称赞。

不过最好还是在劫匪现身那刻,就将劫匪打趴下,而不是亡羊补牢。

“爸爸,不许你这么阿龙,今天要不是他大发神威,一旦劫匪拿到赎金,那么我就是死定了。”

雷芷兰现在对自己保镖满意的不行,不允许任何人觑。

亲爸也不行。

“为什么?”

“怕我报复呗!”雷芷兰笃定道:“他们为了方便毁尸灭迹,准备了好几桶汽油,吓死我了。”

“该死!”

雷有财一阵心悸,后怕不已。

幸好女儿回来了。

幸好有阿龙。

()(e)  不然自己辛辛苦苦凑赎金送给劫匪破财免灾,就相当于亲葬送了自己最在意的女儿。

这個年代,绑匪拿到赎金后撕票,可不是什么稀奇事。

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绑匪往往都会选择杀人灭迹。

因为他们行动时,难保不会露出马脚,一些疑心病重的绑匪,哪怕全程做足防护,还是会担心被肉票记下声音,或者身材、背影。

想完美解决后患,就要痛下杀。

翌日。

清晨时分。

程龙睁开眼睛,便看到两条雪白大腿,上面不见一丝伤痕。

他很满意。

昨天半夜回来的时候,腿上的刀伤,还只是愈合了三分之一不到,动作大点都会渗血,没想到今早就恢复如初了。

但这并不完全是杀生决的功劳,嗜血珠也有很大一部分功劳。

杀生决能激发潜能,修复内外损伤,以及其他尚未摸透的能力是没错,但他的魔力毕竟不是特别高,疗伤效果还没那么杰出。

真正快速愈合的时候。

是他炼化完杀死潇洒、刀疤两人涌入体内的暖流后,拿出嗜血珠吸收二人精血转化的能量才开始的。

当时伤口处酥酥麻麻的瘙痒感特别强烈。

不过因为没开灯,没能亲眼见证快速愈合的神奇一幕,多少有些可惜。

“看来嗜血珠不仅能强化肉身,增强各方面能力,还能加速愈合,那是不是也能治愈其他病症,乃至祛毒?”

程龙情不禁想道。

在他的魔力还没达到可以瞬间愈合刀伤、枪伤的前提下,嗜血珠就成了不可或缺的救命法宝。

身受重伤?

没事,杀个人就能满血复活。

而且,嗜血珠吸血转化的能量,不仅仅可以作用在自己身上,还可以用来救治他人。

只要人没死,大概率都能救活。

单凭这一点,他就能成为人人敬畏的神医。

只不过他这位神医,救人之前需要杀生,不是恶人倒霉,就是牛羊倒霉,总会有生灵因此而付诸生命。

也许魔医这个称呼,更适合他。

——

宿主:程龙

境界:练气三层(2%)

功法:杀生决(初入门径)

咒术:七星钉魂术

法宝:嗜血珠

看了眼属性面板,程龙喜出望外,兴奋道:“难怪丹田中的魔力增长了一大截,原来是功力提升了,杀人果然才是魔修的最佳出路,要是每天晚上都能去杀两个人,估摸着用不了一个月我就能筑基。”

()(e)  “啊”

屋外忽然响起一道惊呼声。

程龙急忙起身,推门跑了出去。

声音来自卫生间,闯进去时,程龙才发现发出惊呼的人是表妹阿芳。

“阿芳,怎么了?”

“血,好多血。”

朱婉芳指着垃圾篓血淋淋的衣物,脸上满是惶恐之色。

“哦,别怕别怕,这是我昨晚杀鸡时,不心沾上的”

程龙温柔地拍了拍表妹的肩头。

他的动作很轻,可是拍上去的时候,却痛的阿芳龇牙咧嘴。

他的力气又变大了!

“表哥,你轻点,痛死我了。”

朱婉芳不满地瞪了表哥一眼,殊不知,她这一瞪眼,让某人注意到了她此时的穿着,有些过于清凉。

下身是常见的短裤,程龙看多了不是很在意,虽然表妹的腿很长很白,可他此时的注意力,全在表妹上半身,松松垮垮的睡衣,一低头什么都能看见。

好看是好看,就是了些。

“咳咳”

就在某人目不转睛盯着表妹时,门外响起了郭珍的咳嗽声。

程龙猛然抬头,尴尬的看向四周,讪讪道:“那个,你们先洗,我还要再睡一会。”

郭珍笑吟吟的打趣道:“龙哥,阿芳这么靓,不多看一会?”

“”

程龙没敢做声。

偷看被人发现,着实有失颜面。

“表哥,等等。”

朱婉芳跑出来掀开程龙的衣服和裤子,前前后后都看了二遍,确认没有伤口,这才如释重负的松了一口气。

“都了不是我的血。”

程龙亲昵地点了点阿芳脑袋瓜子。

随后,故作镇定走回房间。

郭珍笑着来到朱婉芳身旁,声打趣道:“阿芳,表哥刚刚在偷看你,我不信你没发现!”

“是嘛,有这回事?”

朱婉芳故作茫然姿态,可迅速变红的脸颊,却将她给出卖了。

郭珍一看就知道闺蜜故意装傻充愣,也不点破:“没注意到就算了,可能是我看错了,不过你刚刚扒表哥的衣服,真的好色哦!”

“讨厌,我那是担心表哥,才没有想别的。”

“可你看到表哥的腹肌,眼睛明显变亮了。”

“没有,不许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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