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小说
  1. 晨曦小说
  2. 其他小说
  3. 长生武道:我有一只金蝉分身
  4. 第七十三章 【镇狱龙象劲】
设置

第七十三章 【镇狱龙象劲】(1 / 1)



《长生武道:我有一只金蝉分身》转载请注明来源:晨曦小说(www.chenxixsw.com)

黑沉沉的夜雨,如老庙里敲钟的和尚,敲击着浑浊大地。

地上溅起的水花,仿佛一个个倒放的透明雨伞。

夕阳落山,余晖残留,太溪城已快宵禁,四下近乎黑乌乌的一片。

城门处,几个卫兵百无聊奈地打量着进出的路上行人,都是看了一眼,便是放行。

这下着大雨的夜里,连带着他们的心情也不好,只想着草草结束一天的当值。

就此关门大吉,回家抱着老婆热坑头,亦或是在哪春花酒楼处喝点酒,潇洒一把。

城外官道边,对此种景象,沈修已经早有预料。

如今的他形象已经大改,头发消短,面目黝黑,走到无人墙角落,他挑上一个担子,戴上一顶斗笠,便是一个妥妥的卖货郎。

然后趁着昏暗里的夜雨,歪着步子前行。

门口的一名卫兵,抬眼望了眼这诡异的贼天气,暗骂了一声,瞥了一眼冒雨前行的沈修,挥挥让其赶快过去。

进入城中,一立在城门边上的指示牌引起了沈修注意。

上次赤火盗匪首的面孔早已消失不见,余下的是几個看起来陌生的面孔,在这些面孔的最后,沈修看到了有些熟知的面孔。

这些告示,经过风雨的无情摧残,已经变的破烂不堪,但告示上的发黄线条,依然能看出几分他的模样。

沈修嗤笑一声,戴好斗笠,挑起担子,穿入一条巷,再出来便是到了长青街。

太溪城的顶端战力修为不高,唯一战力拔尖的悬剑司两人也已离开,若是有心潜入,真的不是太难。

“爷爷,你刚才那挑担子人,像不像那个血人屠沈修。”

告示牌十几米处的一家米铺,一个八九岁的男孩,眼睛睁得老大,眨也不眨的望着沈修离开的那条巷。

然后对着他身边坐在檐下一摇椅上,叼着一根烟斗的老人道。

老人眼睛微眯,望着这连绵不断的大雨出神,眸子里带着一丝忧虑,此刻听到孙子的话传来,一烟斗就敲过去。

“这已经是你今天的第五遍了,私塾的功课做完了吗,师长教授的课文背完了吗?让你在这外面晃荡。”

()(e)  “没有”听闻这话,那男孩当即如同霜打的茄子一般,焉了吧唧地讪讪道。

“还有就算看见了,那个血人屠也装作没看见。”

“为什么呀?”

“那些城衙里的大人们啊,什么那妖为非作歹,草菅人命,残害丽水河两岸,又什么金鸿武馆的沈修与那大妖沆瀣一气。

几个月了,这样的大雨下了五六次,丽水下游的城外河岸就决堤了两次。

那妖好不好,我们能不知道吗?”

坐在檐下的老人摇了摇头,颇为自嘲的笑了笑。

曾经的他,也是这样靠在摇椅上,父亲着那些遥远的故事,着流传一方的传言,这丽水河里有龙王,保佑着太溪城一方平安。

年少轻狂的他,哪里相信这些故事。

于是伙同一帮伙伴,天天跑到丽水河边迎风撒尿。

直到一天深夜,他又一次遛弯河边,解开裤带时,河水里突然出现个声音,然后幽幽告诫他不要尿了。

那一刻他撒尿的玩意都吓焉了,亡魂皆冒地慌张跑回家,才明白那些笑谈中的传言,有时候并不是传。

后来的几十年,也正如他父亲所的那般,鹤阳郡郡内,出现两次大旱,一次洪水,太溪城都避了过去,难言的风调雨顺。

然而这一切,从悬剑司的大人们在丽水河中屠杀了一名妖类,一切就变了。

什么为非作歹的大妖,什么沆瀣一气的血人屠沈修。

那妖歹不歹,他们能不知道吗。

老人吐了口烟,瞅了瞅屋子高台上的无名供牌。

人呐,虽然他们嘴上不会,但心里其实都有一杆秤。

靠近金虹武馆之后,沈修将中的担子,扔在无人的角落,脚下一点便是轻松越过武馆的高高围墙。

几个翻腾,沈修很快来到了之前所住的院。

然后在沈修刚一落地,然后靠近房屋时,屋内的烛火就突然亮了起来。

在他身体绷紧,里面传来了段教习温和的声音。

“是沈修吧,那就进来吧。”

()(e)  沈修推门而入,发现段教习正披着一件衣袍,腕拨动着案台上的烛火。

“段教习!”

沈修抱拳道。

虽是之前,在他修为提升至伐骨境界之后,段教习怕贻笑大方,就断了之前收徒弟心思。

但对段教习这人,沈修还是比较尊敬,不源于实力,而是源于人品。

“你走之后,当初悬剑司的人来了趟,我怕其他人乱动,于是就搬了过来,我想你应该还会回来。”

看到几月未见,皮肤变得硬朗,气质凝实的沈修,段鸿飞笑着解释道。

随后转身,从屋脚柜子上方,拿出了一个包裹。

“里面钱财都在这里面。”

“多谢段教习。”

“谢就不必了,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去一趟上林城。”

“看来传言不虚,你与那大妖白蟒有所交情。”段鸿飞闻言笑了笑,眼中很是赞赏。“你如今什么修为?”

“前段时间不久,踏入归藏境了。”

段鸿飞闻言,一双眸子几乎亮得放光。

满打满算,从他传武开始,也才不过两年的时间,两年时间,就从一无所知,能为了归藏境的四境武修。

这等天赋何其之高。

要知道就算一个境界,打磨几年,那都是极为寻常的事情。

就单单他,处在伐骨境界也已有五六年了,却迟迟突破不了那层瓶颈。

与沈修的进境相比,简直无法言,他以及每次都算高估沈修了,却每次都是出乎他的预料。

仿佛他的所有进境,似乎都没有瓶颈一般。

“其实没发生此事前,你无论如何也得去上林城一趟,我们金虹武馆的降龙伏虎功你知道源自何处吗?”

“上林府城的元阳帮?”

沈修听过这个传言,略一思索便是回道。

段教习点点头,“不错,降龙伏虎功的确是出自上林城的元阳帮,应该,来自于元阳帮上任帮主的绝学镇狱龙象劲。”



相关小说推荐

人在诸天,修魔修出功德金轮

人在诸天,修魔修出功德金轮

冬南山 / 文

其他 20万字 12个月前

老婆拔我氧气管后,我重生了

老婆拔我氧气管后,我重生了

妖道无涯 / 文

被老婆拔了氧气管后,宋阳竟带着无尽的悔恨与懊恼重生了!看着破旧的家,看着一脸绝望,浑身淤青,但依旧年轻的老婆,宋阳泪流满面!他紧紧抱住老婆,心说:“前世,我害你一生凄苦,今生我将竭尽全力还你一生幸福!”于是,那个曾经的赌鬼烂人,不再游手好闲,不再赌博家暴……浪子回头!而后,利用前世的先知信息,为怀孕的老婆,打造一

都市 170万字 12个月前

大明:我最强皇孙,请老朱退位

大明:我最强皇孙,请老朱退位

陈喵呜 / 文

洪武二十五年,朱炫穿越了,成为了一个被遗弃在木盆里,顺着河流漂荡的弃婴。恰逢朱标逝世,朱元璋在钟山脚下散心,捡到了朱炫。为了活下去,朱炫果断抱上朱元璋的大腿,以可爱的笑容,治愈了朱元璋丧子之痛,让朱元璋把自己带回宫中。朱元璋本想查一查朱炫的来历,但在一查之下,竟然是自己的乖孙,朱标的小儿子。此时太子已薨,朱元璋正为继承人烦恼。朱允炆虽然不错,但太过软弱,朱允熥平平无奇,难守江山,其他儿子,没有能

历史 571万字 2个月前

人在尸兄,成狂魔了

人在尸兄,成狂魔了

进击的九筒 / 文

我叫李昂,我的身边发生了无法想象的灾难,一觉醒来,外面群尸乱舞,我现在很慌,也有点兴奋。因为不久前喝了口水,味有点甜,然后整个人就兴奋了。等会,刚看新闻才知道穿到尸兄了,怎么办,我该不会要变异了吧,在线等,好急啊!!!实在不行,那我可就自由发挥了,桀桀桀……起初穿越到尸兄世界的李昂还非常恐慌,到后来笑容逐渐变态。再回首,众势力面对已成狂魔的李昂。众尸兄:加辣?!李李李别过来昂!血莲教教主:昂爷,

其他 82万字 12个月前

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

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

今或古 / 文

大明洪武十年。赵伦穿越成为状元欧阳伦,为了改变命运,选择远离朝堂,主动去到北部边疆小县,默默种地。三年后。朱元璋北巡,想自己还有女儿女婿在北边小县,于是便前往查看,却有了许多意外发现。原本偏僻的边陲小县,却有着平坦大道,而且还不止一条,百姓们安居乐业,幸福安康,工业园区、科学城....就在朱元璋暗自高兴自己这女婿脱胎换骨,乃是能臣、贤臣的时候。欧阳伦铺张浪费、私设关卡收费,收刮民脂民膏,开设交易

其他 171万字 11个月前

穿越秦时的日常生活

穿越秦时的日常生活

云间曼陀 / 文

其他 92万字 12个月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