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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岚是被冷醒的。
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一入眼就是破落的屋顶,正滴答滴答地往地上滴水。
这是哪里?
丁岚心观察着周围的环境,一间破的厉害的土屋。
等等……
丁岚一脸不可置信地惊坐了起来。
她不是摔下了山崖了吗?
难道自己没死?那也应该躺在医院呀!怎么会待在这种家徒四壁的地方?
丁岚第一反应就是先开门出去看看,掀开那勉强算是被子的物体,立马就发现不对劲了。
她的身体……
丁岚坐在床上,伸出自己的手仔细端详,这是一双饱经风霜的手,手掌和指腹中都是厚厚的一层茧。
这绝对不是她的手,她的手虽然不上柔若无骨,但也绝对称得上白皙修长。
这情况实在诡异!
她不抱希望地摸了摸自己的脸,皮肤粗糙,瘦的皮包骨。
这不是自己的身体……
所以她现在是借尸还魂了?
丁岚强起精神,准备先去看看外面的情况。正准备下床,突然一阵心悸让她眼前发黑,整个身体控制不住地往后倒,所幸她还没有下床,不然肯定要摔个大跟头。
她扶着脑袋躺在床上,一个陌生人的记忆突然在她的脑子里风速闪过,极大的信息量让她整个脑袋都处于刺痛的状态。
等到脑袋的痛意消失后,她才缓缓地扶着墙坐了起来。
丁岚开始慢慢梳理起脑袋里另一个人的记忆,等到她全部梳理完之后,再一次懵了。
她发现自己并不是借尸还魂,而是穿越进前世自己看过的一本官场了,成为了里面那个被作者一笔带过的炮灰角色。
想当初她看这本,还是因为舍友的安利,中有一个炮灰角色和她同名同姓,这才引起了她的好奇心。
起中的这个“丁岚”,就必须得提到丁景了,也是中男主发育阶段的反派。
丁家有3个孩子,大姐丁岚,二弟丁景,妹丁巧,丁景是丁家的第二个孩子,也是唯一的宝贝儿子。
丁家父母是那种很常见的重男轻女的家庭,对这唯一的儿子丁景可是十分溺爱,想当年丁景刚出生时,丁父就抱着丁景去找道士算过命,那道士信誓旦旦地丁景是一个当状元的命。
这一下子可就不得了了,丁父对这道士的话深信不疑,想他祖上三代务农,还没有出过读书人呢,一回家就四处宣扬自己的儿子以后要当状元呢!压根不管那个道士的话是否可信。
从此大姐丁岚的日子就难过了,家里只要有好东西那都是得给丁景的,好不容易攒点钱还得准备着给丁景读书。丁家这日子也是过得紧巴巴的,一家人饭都只吃个半饱,而丁景每天鸡蛋不断。
后来因为丁景的一句想吃肉,丁父二话不就上山给丁景去猎点肉回来,没想到人倒霉,山中撞见了黑瞎子,吓得转身就跑,这哪能跑得过呀,黑瞎子一爪子就往他腿上挖下了一大块肉,丁父当即就痛得嗷嗷叫。幸好山里的猎户听见声音赶了过来,这才给丁父救了下来。
等到村民们把丁父从山上抬下来时,丁父眼看着就快没气了,得到消息的丁母这才带着孩子赶了过来,一家子人都哭倒在地,而丁父最后的一句遗言就是嘱咐丁母一定让丁景上私塾。
丁父死了,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就没了,所有的重担都落在了丁母身上,何况当时的丁岚也才12岁,丁景8岁,最的妹妹丁巧还没断奶呢。
很快就到了冬季入学的时间,8岁的丁景正好是入学的好年纪,但想上私塾,除了束脩贵,读书人其他的一应物品价格更是高昂,幸好当时丁父死之前还是攒了点银子,丁母凭借这些银子成功把丁景送上读书的道路。
但丁父的那点银子哪能支撑多久,高昂的费用不是一个妇人就能承担的起,除了照料自家田地,丁母白天还得去镇上给人浆洗衣服。丁母记着丁父的遗言,就这么咬牙坚持了三年,直接被累倒了,这一倒就再也爬不起来了。
床榻上躺了一个多月就撒手人寰了,闭眼前又拉着丁岚嘱咐:“得让你弟弟继续读书,不然我到了地底下,也没有颜面见你爹了。”
丁岚也是个实诚人,接过母亲的重担继续送丁景读书,没有钱就只能卖田,遵从家里的家训,少啥不能少了丁景的。
而被家人长久溺爱的丁景也不是一个体谅的人,在私塾里喜欢和同窗攀比,别人有的自己也得有,一回家就是找丁岚要钱。
自从丁景上私塾以来,两个姐妹过得没有人样,饭都吃不饱。
丁岚想起了中原身的结局,是被活活累死的!
“丁岚”被作者写死,她也马上弃文了,弃文前她还在评论区愤愤不平地声讨作者君!
没想到如今自己竟然穿越进这本里,还成为了中的傻大姐“丁岚”。
丁岚冷冷地笑了:“既然身体我接收了,那这个老弟我就不惯着了!”
刚想到这,房门就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一个穿着一袭白袍的半大少年进了屋,看见屋里的人正直直地盯着他,不耐地:“大姐,我的束脩该交了。”
丁岚搜索了下脑海里的记忆,这才想起眼前的人不就是那个“好弟弟”丁景吗?
没想到穿到这里看见的第一个人就是来找她要钱的,眼睛滴溜溜地一转,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丁岚神色哀伤,凄凄惨惨地望着他:“景,我们家已经没有钱了。”
丁景皱着眉头:“我们家不是还有地吗?”
她大力地掐了自己的大腿一把,潸然泪下:“已经把能卖的都卖了,只剩几处卖不出去的荒地了。”
丁景观察着她的反应,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以前大姐听到他要钱,就算再为难也会给他凑到钱的。顿了顿才开口道:“你想想法子吧。”完就转身出门了。
丁岚连忙喊道:“景,大姐对不住你呀!”想想她一个21世纪的好青年,还怕糊弄不了一个12岁的孩子?
等到丁景的身影消失后,丁岚才挑了挑眉,想从她身上抠出钱,那是不存在的。
虽然发走一个“吸血虫”,但是她刚的也是实情,家里的良田确实早已经被原身卖了,就剩两块荒地还种植着自家人吃的农作物,庄稼人没了田,这日子可就难过了。
丁岚思绪万千,还是决定先清算下原身的财产吧!
下床穿上鞋后,跟随着记忆开了屋里面除了床,唯一的家具,一个陈旧的木箱子。仔细翻看了一下,里面就只有两三件满是补丁的粗布衣裳。衣服的最下面压着一个的布袋子,丁岚把这个布袋子摸了出来。
把布袋里的东西全倒在床上,算了算,也就15个铜板,丁岚仰头,这日子真没法过了!
虽然嘴上这样,但细想一下,这好歹也算捡了一条命,就是穷了点,那也总比死了强!
丁岚把铜板又装回了布袋里,重新放进箱子里,这可是她仅剩的钱了,可得好好保存。
寻思着还是先出去观察一下周围的环境,一出门就看到一个大婶正在院子里收衣服呢。
大婶看见她出来,和气地了招呼:“岚,病好了呀?”
丁岚愣了下,才反应过来这是住在旁边的刘大婶,笑了笑:“刘大婶,好的差不多了。”
刘大婶手上的动作没停,拉家常道:“还是得多养养,我看你的脸都还是白的。”
丁岚只应了一声,也没多。
刘大婶瞄了眼她憔悴的面容,悄声问:“是不是你弟弟又来找你要钱了?”
听到刘大婶的这句话,她装作很为难的样子:“是呀,家里实在是没有钱了。”
刘大婶忍不住过来劝:“我听,你弟弟在私塾里不学好,每天在镇上吃喝玩乐呢。”顿了顿:“你看你为了你弟弟,人也病倒了,你也多给自己算算。”
丁岚知道刘大婶的这话很是诚心诚意,笑着答应了。
刘大婶把院子里晒的衣服全部收好,声招呼后就转身回屋子里做饭了。
天色渐晚,丁岚估摸着现在该是吃晚饭的时间了,摸了摸自己空空如也的肚子,还是先给自己搞点吃的吧!
量着自家的院子,是十分传统的农家院,院子的一角堆积着很多柴还有一些竹子,院子的正中间则是两间大一点的主屋,侧边则是自己住的那个土培屋和一间没有门的厨房。
丁岚径直进了厨房,开米缸往里瞧,一粒米都没有,丁岚把厨房翻了个底朝天,才找到家里还剩下了一点红薯和玉米面。
肚子饿的咕咕叫,丁岚想了想,玉米面不会做,还是先把红薯给煮了吧。
院子外面突然传来一个女孩兴奋的声音:“大姐,我挖到野菜了。”
丁岚很快就反应过来,这应该就是那个最的妹妹丁巧了,朝着院子应道:“妹,我在这呢。”
过了一会,丁巧就顺着大姐的声音进了厨房,瘦的身板后面背着一个成年人背的竹篓,穿着一件灰扑扑的衣服,面黄肌瘦,远看还以为是一个落魄街头的乞丐呢。
她仔细想了想,这个最的妹妹如今应该也才五岁吧。
转而又想起那个一袭白袍的丁景,再扭头看看这个妹,丁岚撇了撇嘴,这家人真是偏心得不成样子了。
丁巧背着背篓,十分兴奋地凑上去给大姐看自己的背篓:“大姐,我在山上挖到好多野菜。”献宝似的又从竹篓里掏出两个鸟蛋,递给了丁岚:“还在山上捡到了鸟蛋,这个给大姐吃!”
丁岚看着眼前这个严重营养不良的妹,心想自己哪好意思和孩子抢鸟蛋吃呀。
接过两个鸟蛋,寻思着干脆和红薯一起下锅煮了吧。随即动起手来把锅刷了刷,往锅里倒了点水,把洗干净的红薯直接下锅煮。就是烧火这件事让丁岚忍不住犯了难,幸好站在旁边的丁巧已经十分有眼色地烧起火来了。
柴火很旺,红薯很快就煮熟了,两姐妹直接站在厨房的灶台上开吃。丁岚把那两个煮熟了的鸟蛋都夹了出来,直接递给了一旁的丁巧,丁巧脸红道:“大姐我不吃,你生病了你吃。”
丁岚看着这个懂事的女孩,想起在现代社会,这么大的孩子一个比一个熊,心里倒是对这个妹妹有几分怜爱:“妹你吃。”
丁巧死活不肯,非要给丁岚吃。
无奈各退一步,两人一人一个才终于结束了鸟蛋的分配。
丁巧眼巴巴地盯着自己的那个鸟蛋,犹豫了下,问道:“大姐,要不我的这个留给二哥吃吧。”
丁岚的眼神冷了下来:“不给他留,他不缺这口吃的!”顿了顿,语气渐缓:“以后有什么好吃的我们自己留着吃就行了。”
丁巧看着突然态度大转变的大姐,喃喃地答应了。
作者有话要:
《穿成假千金后饲养反派》,作者正在更新的连载文,感兴趣的阔爱们进作者专栏点个收藏吧!
文案:江言一睁开眼,就发现自己穿越成尚书府被调包的假千金,而且真千金马上就要找上门了!
在原书中,真千金可是智商卓群的女主,宫斗技能还满点!
江言欲哭无泪:我斗不过她!
为了不变成真千金脚下的炮灰,江言毅然决然地收拾好包袱,踏上回村种田的道路。
刚出长安城,就捡到一个瘦骨嶙峋的乞丐。
乞丐也不话,只用阴恻恻的眼神看着她。
江言发了善心,把乞丐捡回去当弟弟养。
没想到几年后,乞丐摇身一变,竟然成为了书里残暴冷厉的反派BOSS。
江言慌了!
剧场
传中残暴冷厉的反派正一步步把江言逼到墙角。
江言:做……做什么?
反派红着眼眶:你不来找我。
江言:……
反派带着鼻音控诉她:你以前都会哄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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