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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好了?”
叶珩抱着胳膊,直盯着端坐在椅子上的杜奇衍。
“想好了!”杜奇衍用力一点头,“等我回京,我要去月老庙当庙祝!”
“哦?理由呢?”
杜奇衍羞涩一笑,低下头去:“那边有皮肤很白的女孩子……”
“切,原来是为了看姑娘。”叶珩笑着轻轻摇了摇头,“你这个志向可真是够远大的。”
“什么叫就是为了看姑娘!”杜奇衍睁大眼睛纠正他,“我可不是个个姑娘都看的!我只看玲!”
叶珩赶紧敛了笑:“明白了,是看心上人,这个不丢脸。那人家喜欢你吗?”
杜奇衍神奇又扭捏起来,看着他的眼睛点点头:“她爷爷是现任庙祝,上了年纪,最近力不从心,我去帮忙,她天天送饭时给我也做一份呢,里头还放了两条煎鱼——她很会钓鱼的,做饭也好吃!”
寻常人家也就过节开开荤,能让他吃上鱼,可见确实是将他放在了心上。叶珩觉得这也挺好,便道:“玲多大了?”
“快十六了。”杜奇衍嘻嘻一笑,“到了秋天就能去提亲了。”
“行啊,那咱们走这一遭回来,我便给你些银两,等你娶亲时办得体面点,别叫新娘子受了委屈。”
商定好杜奇衍的去留,叶珩便找招财来准备自己的行李,自己则同白龙摊了牌。
“事情就是这样,这段时日你想法子再造一个抗雷劫的法器吧,我此行也会替你问的,晚上你可以继续在房间里修炼,我同招财过了,没事不会进来的,你怎么舒服怎么来。”
他得十分自然,好像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于白龙而言却是晴天霹雳:“脱去神藉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也不跟我商量一下就那么上报了?”
“因为你很希望成龙,而我不希望自己夺走你的希望。”叶珩捧住他的脸,拇指轻轻抚摸过他的面颊,像抚摸一匹华贵的丝绸。
白龙不受他的蛊惑,把他两只手抓了下来,捏着他的腕子道:“那不是你夺走的,是我心甘情愿的!还有,我已经无所谓成不成龙了,九重天要是没了你,我也不稀罕去!”
随即他眼里隐隐有了泪光:“可你若削去神藉,我便只有一世接一世地找你,你想过没有?”
叶珩眼里闪过一丝讶然。他知道白龙很爱他,所以一直没把这事轻易告诉他,但他从没想过白龙比他想象中的更为激动。因为有些时候,他忍不住要把白龙当成一个心志未全的孩,像过去两人初逢时那样。而白龙对自己如此一往情深,真是让他在欣喜之余,不禁感慨起时光荏苒,白龙已几经变化,更像一个“大人”了。
“我当然想过了,你听我慢慢嘛。”叶珩朝他挪了挪,语气放得又柔又轻,“你不信,就把我蹀躞里装的钥匙拿去,开妆台下面放的那个金锁匣子。”
白龙看他一眼,像是怕他谎一般,不肯拿了钥匙去他屋里:“你直吧,你准备了什么?”
“一本修行笔记。”叶珩一抿嘴,颊上露出了浅浅的笑涡,“削去神藉,我可以重新修炼,没什么大不了的。趁我的记忆还在,我把修炼的方法已经写了下来,其中一些我已经尝试去做了,只不过因为往昔修仙的年代太久远,有些事不知今时今日是否还能办到,所以我才让杜奇衍带我去找他师父,哪怕他师父不知,总也能给我指个更好的方向。”
看着白龙的表情逐渐缓和,他趁热铁道:“还有你,我也想过了。成龙总比当蛟好,你一日为蛟,就总有人会将你视作妖孽。不管你是回到海中,还是留在人间,始终是不自在。成了龙的话,不管是进一步做龙神,还是去到别的地方,都会受到更多尊重,更少的恶意。这样岂不是更自由一些?我们在一起,不也少许多阻碍?”
白龙思考了一会儿,最终认可地点了点头:“好吧,那你要去多久?我不想和你分开太久,店里也还需要你。”
“具体要多久,还得看杜奇衍。我拿不准,但我能跟你保证的是,决计超不过九个月。”叶珩抬手捏了捏他的脸,笑道,“我随身带着信鸽,有任何进展都会传信给你,你要是想我,也可以先给我写信,报告店里的事也好,给我写情事也好,我都会认认真真地看完然后给你回的。”
“什么信,那叫家书,我现在是你家里人。”白龙蹙着眉头指出他的错误,再次把他的手抓了起来,“还有,不准学他捏人脸。”
叶珩看他那愁闷的模样,忍不住哈哈笑起来:“可是你的脸真的很好捏啊……”笑完了又揶揄道:“要不然不捏脸了,改捏你的胸肌?”
“好啊,我是无所谓的。”白龙一挺胸,拿着他的手就覆上自己胸口,“不过,礼尚往来,我也要捏捏你的。”
他完就往叶珩心口掏去,叶珩立刻大叫了一声:“呀,我又没有!哎呀……”
欢欢喜喜闹过,亲密到两人餍足之后,白龙重新在他手指上的十个戒指里灌满了法力,又给他做了相同款式的臂环、足环,恨不得要他全副武装才好。当然,最后他在叶珩的阻止下消了念头,并在次日将他送到了渡口。
目送着他的叶子坐船离京,白龙顺便不留痕迹地用法术将船推了一段——船走得越快,他的叶子到达目的地越早,回来得也就越早。
策马奔腾回店里,白龙按着叶珩的交待,同进宝一起料理店铺,晚上也一如往常,回到叶珩的卧房,先看会儿叶珩交待他看的书,随即开始一整夜的修炼。
偶尔碰上雨天,店里生意冷清,他就趁着街上少人的机会去到河川边,潜游回海中,搜集新的避雷之材,拜托族人替他再一回避雷法器。
十多天后,他收到了叶珩寄来的信,因为是绑在鸽子腿上的,所以信纸很,上面用蝇头字写着他已经到了某地,那儿的天气不错,客栈的燕饺做得很好吃,二也很热情。问自己修炼得如何?过得开心吗?店中的一切是否还好等等。
白龙决定回一封长长的信来回答这些问题,结果刚刚提起笔,他就发觉了一个问题——他好像还没试过写一大段文字!
倒也不是全然不会写,以前他也用树枝在沙土上写过字,但是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他握着毛笔,真能把一封信写出来吗?
他尝试了一下,结果在写了数十张四仰八叉的字之后放弃了,改摊开书本,动用法术把自己想要的字用墨汁复刻到了信纸上。
这样写字倒是快,可是找字就不容易了,于是乎长篇大论没有了,一个时辰下来只集了两页纸,其中一半都是在写自己有多想叶子,于是店铺的部分就写得少了,因为怕误了时间,信鸽送家书送晚了。
果不其然,他收到的下一封信里,他的叶子就委婉地提醒了他这点:“你要是想多写点字,还是把信交给商队吧,你上回写的两张纸,坠得鸽子回来后累得不肯再动。”
白龙看了这话,顿时开悟。既然要劳烦商队,自己每天都费心记两笔,最后订成一册交过去就得了,这样写得多,还只花一笔钱——经过这几个月在铺子里的耳濡目染,他现在已经很懂省钱的门道了。
他动手就动手,傍晚回家后,饭也不急着吃,就将宣纸铺开,先练字再。等练得差不多了,他才动筷。
晚膳过后,他把碗筷交给招财,自己准备按着前头练的,将字誊写到信纸上。谁知此时卧房门被敲响了。
他放下笔,用书本遮住自己练的字,抬头道:“什么事?”
门子的声音隔着门传了进来:“江大哥,门外有位大哥自称是你的兄长,因为外头雨下得大,我见他同你长得很像,便邀他去花厅了,你是过去看看,还是邀他到屋里来?”
白龙一听便知是谁,顿时脸一沉,因为麟绣不会轻易找他,既是找了他,便不会给他拒绝的机会:“知道了,你带他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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