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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许向国改了眉形, 修了发际线,加了胎记,换了话走路的姿态, 但乐宛一个搞新闻出身的, 还会一点素描, 观察力自然非同一般。
你换眉形可以, 但你能换的了眉骨?改发际线可以,改的了后脑壳的弧度?至于胎记, 乐宛一个见识过拍戏时候把硅胶脸化得鬼斧神工的人,这种程度她完全不觉得如何。
眼前这人就是男主啊!虽然不知道这货犯了什么病, 把名字改成了陈栋。
但这可能是男主角的独特爱好吧。
用一百种身份跟女主在同一个城市擦肩而过。
啊, 不对, 现在乐妙妙估计跟五差不多高,那应该是擦腰而过。
许向国也暗自吃惊, 前面跟乐宛匆匆一面之后, 自己也曾经私底下查过对方。知道她做了印刷厂的主任。但除了这些,乐宛并没有什么其他的异常,自己也就不再盯着。想着, 是不是真的是自己反应过度?也许爷爷的才是对的?
但无论如何, 他怎么也想不到能在这里跟她会面。
吴元还犹自未觉,兴致勃勃给乐宛介绍。
“这位是我们报社新来的干事, 陈栋,今年刚从省城高中毕业。”
“这位是咱们请来的外援,印刷厂校对中心乐主任。”
陈栋调整了情绪,率先伸出手来:“久仰大名。”
乐宛:呵呵。
“彼此彼此。”
蒋曼曼左看右看,直觉告诉她这俩人有点怪,但又觉得是自己多想。
陈栋父母都是技术工人, 上了岁数才得了他这么一个老来子,他姐嫁到京市去了,今年他爸妈也办了退休去了京市。陈栋倒是一直在省城上学,见过他的人不多。
陈栋是自己生下来就落了个胎记在脸上,家里人想着省城多少能治,所以才把他送到省城。现在他毕业了,眼瞅着治不了,也不想费那个功夫。再加上他一笔好文章,所以就回来进了报社。
蒋曼曼早就在心里叹了八百遍的可惜,人倒是长的白净又文气,脾气好又勤快,就是这胎记太扎眼。可惜了,要不凭着对方的好相貌,报社里的妇女只怕早就给陈栋介绍对象了。
吴元招呼着几个人赶紧上车,还得骑上一个时的车才能到呢。
乐宛边蹬自行车边给自己气,女主妈都被自己干趴下了,还怕他一个男主?这回是不知道,下回自己能避开就避开,不行的话就当这人不存在。
反正是女主家先找事的,不赖自己。男主要是想为女主报仇,也得看看他有没有那个本事。
许向国也少有的有点郁闷,看样子,对方是认出自己了。
不应该啊,他之前顶着这张脸回洪山大队都没几个人能认出来。
自从答应了孙大炮之后,老爷子生活也好过了不少。出于安全考虑,孙大炮没有让人直接假扮他,而是安排了几个人扮做知青下乡到洪山大队。
知青人多了住不开,下来的几个人索性在离老爷子不远的地方也盖了几件草屋过渡用,勤等着农忙过去再让队里加盖知青点。
有人日夜守着,自己也能时常回去看,这样一来,许向国也放心不少。
孙大炮还跟他许诺,再过上些时候,就把老爷子换个大队待,他有个关系好的,转业之后当了大队长,到时候把老爷子送去,就不用再每天劳动了,方方面面都会安排妥当。
许向国最近也在熟悉报社的工作,他的旗号是自己喜欢报社的工作才来的,自然事事都要图点表现,也被吴元看在了眼里。
本来觉得这个报社看着就是个倒闭样子,自己装一装就罢了,谁知道自己才来没多久就碰上了俩副主任斗法,斗赢的这个显然是要撸袖子大干一场,在一堆老油子里把还算勤奋的自己挑了出来。
许向国现在联系吴元的话,想明白是乐宛给吴主任指的一条明路。
好是好,就是把自己给坑里头了。
到现在,许向国也不得不疑惑。
乐宛太奇怪了,是善良,又带着些世故。世故,又有点不符合现实的天真。能耐的确大,看外表却看不出来。整个人矛盾又神秘。
一路上,除了蒋曼曼还有功夫几句话,乐宛和许向国都各怀心思。吴元则是累的半死,光蹬自行车就去了半条命。
这个开办厂子的公社叫顺风公社,依着个山坡。
公社从去年就开始养猪,养出来的猪卖掉一部分,剩下的都进了这个下乡的知青郑敏敏牵头建的食品加工厂。是厂,实际上就是个作坊。做的都是熏肉,包装好销到外面去。
也许是她有什么独门的秘方,做出来的熏肉风味独特,能吃上三五个月都不会坏。
吴元偶然吃到之后就很难忘这个味道,再加上乐宛的启发,索性就去调查了一番这个肉的来源。顺理成章找到了第一个选题。
几个人到了就先去找公社,公社书记还吃了一惊,没听有记者要来采访啊?但看对方挎着相机又拿了工作证,一时也慌了手脚。
“同志,我们今年的工作没出什么大问题啊!就算有些错误,也不至于就惊动你们了吧。”
吴元赶紧解释:“不是的,我们这次来,是想采访一下你们这儿的食品加工厂厂长郑敏敏。”
对方松了口气:“郑敏敏啊?没问题没问题,你们早嘛,她这时候应该在厂里呢,我带你们去瞧瞧。”
公社书记姓闫,知道乐宛一行人不是来找事的,神色就更加和煦。边走边跟他们介绍。
“郑敏敏可是个好同志啊,她为社员们考虑,建起了这么一个厂子。咱们去年还是第一年,养的猪出栏之后就开了单。熏肉卖到梧市去了,可了不得……”
乐宛认真听着,间或跟蒋曼曼交流两句,直接忽略了旁边的陈栋。
等到了加工厂,外头看上去就是一个简单的院,门口挂着牌子,写着是公社所办的厂子。
进去之后,乐宛就更赞叹。里里外外进出的工人都是穿着干净衣服,脸上还围着白布条,头上带着白帽子。
闫书记赶紧介绍:“这也是郑同志的要求,是做吃食,首要就是干净。做的不干净,人家吃出来什么东西就把整个公社的名声给坏了。”
蒋曼曼赶紧拿出来自己的本本记上,吴元了,这次让她跟陈栋一起出稿,一个写一个拍。
往里头去,就是三间工作间,人也不多。
闫书记让人去叫郑敏敏,自己挖空脑子介绍:“还有人在山脚那头的猪圈忙着呢,去年生意好,今年就想多做点,所以就多养了点猪。等到入了秋就能做起来了。”
这时候,郑敏敏抱着孩子就过来了。
闫书记赶紧给两边介绍。
“来来来,郑同志,这是咱们梧市早报的记者同志,是来采访你的。”
“这就是郑敏敏同志,你们有啥还是问她,她知道的比较清楚。”
郑敏敏还有些懵,抱着女儿站在一边。
她女儿看着瘦瘦,脸颊却是圆圆的。看见人也不认生,咧出一个笑脸对着乐宛。
乐宛一个没忍住就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糖塞给她,自从开始带娃,她就跟个拍花子的一样,兜里一掏就是糖。
郑敏敏看着女儿美滋滋的踅摸着嘴里的糖,脸上的笑涡都深了,她有些紧绷的情绪也放下来不少。
她年龄不大,看上去左不过二十出点头,皮肤有点黑,五官秀丽。
“你们好,我是郑敏敏。”
吴元赶紧挨个介绍,想了解了解厂子的情况。
“厂子是去年办的,因为不能以个人名义来,所以是公社出面牵头的。”
“一般旺季就是过了秋天,一直到春上。农忙时候就不行,没人卖猪。”
“现在是在做准备,有些材料需要先买,而且也要联系一些厂子和供销社商店,等出了样品拿过去让人家尝尝。”
“是我家里的老方子,改良了一点,梧市这里好像没有吃熏肉的习惯。”
……
等到问差不多了,吴元就满意的准备结束。
乐宛冷眼旁观,这不行啊。就这么点内容,写出来的东西多干巴。
她装作聊家常一样:“这是你女儿?几岁了?”
郑敏敏抚摸着女儿的头,怜爱的道:“三岁了。”
“长的随你,尤其那大眼睛,看着真讨喜。现在就你一个人带着她吗?”
郑敏敏有些迟疑:“对,平时我忙的时候就把她放到厂子这里,有几个婶子能帮我照看一下。”
“厂子我们看过了,能带我们去瞅瞅那猪圈吗?”
郑敏敏有些吃惊:“看那干啥?猪圈又脏又臭的。”
“唉,写报道么,不去实地考察怎么写?最好是给我们弄个能进去的鞋,我们也动手喂喂猪。”
吴元已经呆了,蒋曼曼也呆了,这咋还带喂猪的呢?
陈栋倒是觉得乐宛的提议不错,不去亲眼看一看,写出来的东西也没保证。
最终郑敏敏还是拗不过他们,给弄了几双胶鞋,让他们穿上进猪圈去喂了一顿。
蒋曼曼差点直不起来腰,喂猪一两头还好,多了真的是折磨。当然了,最后的猪仔还是挺可爱的。如果不是那么臭的话,她甚至想要弄一只回去养。
然后乐宛就给她介绍了什么叫劁猪。
蒋曼曼:……谢谢你,我不想知道。
吴元就更离谱,这货不知道怎么踩了老母猪一脚,然后被猪追的绕着猪圈跑。扯着嗓子喊救命的样子,足够蒋曼曼笑到明年。
陈栋就很熟练,拌猪食的样子也透着帅气。
乐宛心里咂摸了下,唉,可惜了。
喂完了猪,蒋曼曼的感受就很深刻了。
“我回去一定写,喂猪太辛苦了!还要防猪瘟,还吃那么多!太辛苦了!卖那么点钱真不够!得加钱!”
因为赶上中午,郑敏敏也留他们吃饭,公社书记也积极。
最后在书记家吃的饭,没法子,郑敏敏现在的身份还是知青,住在知青点。大锅饭,不好做饭招待他们。
乐宛悄悄给吴元使了个眼色,吴元了然,吃完饭就把两块钱压在碗底下。
吃完了饭,乐宛还不着急走。
“你还要干嘛啊?”
“猪圈也看过了,厂子也看过了,还有啥漏下的吗?”
乐宛转头就秀了一把。
她凑堆去跟村里的妇女们磕了会儿牙,再回来时候就跟他们郑敏敏不容易。
多的她不准备,毕竟私事,得问问郑敏敏的意见,人家要是不乐意,也不能往外登。
下午的采访就随意的多。
“你们厂里的知青多吗?”
“不是很多,之前也跟他们了招工的事。有的还想要回城,觉得虽然算是工人了,但是真要在这儿当工人,不太划算。而且养猪喂猪做熏肉,都是又脏又累的活计。”
“那你招工时候,社员们会有冲突吗?”
“不怎么有,而且咱这儿跟城里的工厂不一样。这里工厂只开半年多,剩下淡季就不做的。所以看着每个月是有工资,但是均下来也就那样。转成工人就没有工分了,分不到粮食。很多人也怕厂子干不了几年就黄,所以这个工位吸引力要比城里的得多。”
“那你的户口呢?”
“我弄过来了,毕竟还有闺女在。但是去年离了婚,所以又把身份恢复成知青了。”
“那不是有点奇怪?”
“奇怪也没办法,我不是本地人,公社没有离婚的知青单立户头的先例,只能这样不尴不尬的先放着。”
“能问下为什么离婚吗?要是你觉得不想就可以不。”
“……这也没啥,就是跟你们的报道应该关系也不大……也行,我是从江省过来的知青,家里没几个亲人了。来了之后就被人介绍给公社学的老师。我想着他人不错,对我也好,就答应结婚落户。后来我生了苗苗之后,他就变了脸色。我生个丫头让他没脸。他妈也闹,非要我再生一个。
我本来倒是无所谓生不生第二个。但我头一个他们都不好好对待,我怎么可能生第二个?去年苗苗才一岁多,高烧三十九度,他妈非拦着不叫上医院。我一气之下就离了。啥也没要,就把苗苗给我带。他们家迟早是要娶新人,苗苗留在他们家才是被磋磨。
离婚之后,我带着苗苗住知青点。同学都照顾我很多。但我想着,不能一直占人家便宜。好在我别的不行,手艺还不错,家里早些年也是开饭馆的。正好去年公社猪养多了,我就报告弄了个作坊做熏肉。”
蒋曼曼赞了一句:“你可真有魄力。”
郑敏敏苦笑:“也是运气好,碰上闫书记。他比较支持我,换个领导可能就没有这么顺利。”
乐宛:“那你对未来有什么算吗?”
“算的话,那就是想把厂子做大点。现在销货也就是梧市几个工厂,不知道还能不能扩大。再有就是希望苗苗能健健康康的,平时我太忙了,照顾她也少。”
乐宛点点头,现在才算是差不多了。到时候写报道时候,把重点侧重于知青下乡建设,公社支持知青创业。再加上点郑敏敏的个人事迹,为了反对重男轻女的丈夫毅然决然离婚,然后发展事业。要素多,怎么看都很符合现在的口号。
吴元也服气了,要不是乐宛已经在印刷厂站稳了脚跟,自己少不得要上毕厂长那里横刀夺爱。
这次的访谈,给他们上了一课,回去之后可有的写了。不论是人物还是事迹,都很立体。
正当几人准备离开的时候,只听见外头吵吵闹闹的声音传来。
“领导要为我做主啊!都是这女人,她抢了我的孙女啊!”
槐星从十六岁那年起就喜欢上了江从舟,流畅愁苦的欢欣藏了将近五年。不在暗恋中迸发,就在暗恋中变态。槐星晓得江从舟并不喜欢她,一次鬼使神差,槐星还是选择嫁给了他。结婚第一年,槐星见到江从舟的次数不超越三次。虽然婚姻关系冷淡,槐星仍然倒贴的轰轰烈烈。形同陌路的婚姻维持了近三年,江从舟从未自动给她打过一次电话。江从舟高中时的初恋回来了。江从舟已经为了初恋和家里人闹翻了。江从舟仿佛还是对他的初恋旧情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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