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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036 “好妈妈”(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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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疑惑着, 邻居家大门口忽然露出个脑袋,黄黄的枯草一样的头发,大得惊人的几乎占据三分之一脸蛋的眼睛……那是个介于女童和女婴之间的孩子。

他们目光一扫过去, 女孩就脑袋一缩, 躲起来了。

“害, 怪可怜的,就是这孩子, 还有她妈, 等你们半晌了。”邻居大妈唉声叹气,眼角还有泪水残留。

珍珍心里更奇怪了, 这位邻居可不是一般人呐,年纪轻轻守寡,拉扯大一独生儿子, 把儿子儿媳管得服服帖帖鹌鹑似的,平时在胡同里也是一不二的老太太, 心硬着呢,几乎遍胡同无敌手。能把这样的老太太都“可怜”哭了, 那得是多么凄惨的身世?

当然, 珍珍也就是这么一想,一把柔弱的女声拉回了她的思绪。

如果, 刚才的女孩眼睛算“大”的话,现在这女人就是“巨大”, 关键不仅大, 还有神, 水汪汪的漾着泪水,让人不由得想起一个成语——惹人怜爱。

“三营长。”女人刚开口,眼泪就下来了。

叫的是以前的军职, 珍珍看向季渊明,以为他俩是认识的,而且应该是战友之类的关系,这么漂亮的女人不定是文工团团花之类的。

谁知季渊明却面露疑惑,“你是……”

“我,我是李红梅……我去探亲,三年前咱远远儿的……我丈夫是赵建国。”女人虽然还在哭,可吐字却很清楚。

季渊明这才恍然大悟,态度温和不少,“原来是嫂子,别见怪,我退伍这么长时间,也不知道建国怎么样了?”

不这个还好,一啊,女人的泪水掉得更凶了,女孩抱着妈妈大腿也是一个劲哭,哭得肩膀都一抽一抽的快喘不过气了,就连邻居大妈也红了眼圈。

赵建国牺牲了,刚三十六岁。

他不仅是季渊明的战友,还是非常好的朋友。别以前曾数次共同出生入死,就是去年渊明转业前,他是二营的教导员,跟渊明这三营长关系铁着呢,二人几乎同吃同住,就连渊明的结婚报告和“离婚申请”都是他代笔的。

本来,季渊明回乡后,还跟他通过一次信,第二次再写过去没回信,他以为他又出任务去了,记得他曾过,他转业后他顶替了他的三营长职务……

季渊明红着眼,“怎么突然就……”

李红梅泣不成声。

倒是邻居大妈插嘴道:“听啊,是教新兵扔手.榴.弹,有个孩子给扔人群里,他飞奔过去抢捡,被炸……”挽救了一群新兵蛋子,却牺牲了自个儿。

大妈的丈夫,当年可是扛着盒子炮跟鬼子干过仗的,最后都快抗仗胜利了,结果却被一枚地.雷炸.死,是名副其实的烈士,她这一辈子最恨听到的就是什么“手.榴.弹”啊“地.雷”的。

季渊明哽咽着不出话,珍珍也是听得心都碎了,第一次意识到军旅生涯的危险和心痛。她为自己先前的揣测感到愧疚,忙扶住李红梅:“嫂子请节哀,咱们先进门吧。”

李红梅强忍悲痛,想要抱起闺女,却一点儿力气也没有,人在巨大悲痛之下就跟稀泥似的,差点摔了孩子。还是季渊明一把接过去,先开了大门。

原来女孩已经一周岁多了,只是长期营养不良导致瘦,看着显。她出生的时候地里荞麦正结果,所以名就叫荞荞。哭过一会儿后,比李红梅先稳定下来,好奇的四处量院子。

珍珍温声问:“荞荞到婶儿跟前来,婶儿给你糖糖吃,好不好?”

荞荞睁着大眼睛,歪着脑袋看她,口水滴滴答答,显然是听懂了。可她却不动,又看向妈妈,满脸祈求。

这也才一岁多的孩子啊,居然就懂得要听妈妈的话,看来家教应该不错。对家教好的人类幼崽,珍珍倒是没那么讨厌,剥开一颗水果糖,“来,尝尝。”

丫头把糖含在嘴里,满足得直眯眼睛。

季渊明很悲痛,整个人都恹恹的,但还是强精神问:“那部队上是怎么安置你们的?”

李红梅慢慢歇了抽泣,声道:“荞荞她爹的尸骨刚送回来,还没凉,大伯子和四个叔子就分走了安置费和抚恤金……”

季渊明心头一跳,难以置信地追问:“给你们母女俩留了多少?”

李红梅又哭了,“就……就一百块,我娘家也没人了,生产队也找不着理的地方,还把我们房子占了,我实在是没法活了,这才厚着脸皮……我真是没办法了。”

赵家的情况,季渊明比她清楚,所以才会着重询问安置情况。当年俩人住一个宿舍的时候,没少听赵建国过,他是老二,爹不疼娘不爱,年纪轻轻出门当兵,每个月津贴必须一分不剩寄回家,养着那一堆侄儿侄女。因为没钱,又没房,一直耽搁到三十多岁才结婚,媳妇儿……也是二婚的。

是的,李红梅同样三十多岁,前头嫁过一次,因为“不会生育”离了,后来经人介绍嫁给赵建国,也是三十大几才生下荞荞,十分艰难。

还记得赵建国收到李红梅怀孕的信时,高兴得像个傻子,抱着他又哭又笑。本来已经做好一辈子没孩子的准备了,忽然上天给了他一个漂亮的,乖巧的女儿,这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

可惜,这个上天派给他的天使,他只见过一面,还没来得及陪她走路,教她话,看着她嫁人成家。

季渊明再次红了眼眶,为好兄弟,也为荞荞,她还连大名都没取。

“这一百块,我一分没舍得花,来这儿的路费是我以前攒的。”李红梅从怀里掏出一个厚厚的手帕包。

珍珍虽然哄着荞荞玩儿,可注意力一直在这边,此时见她掏钱,愈发觉着奇怪了,这是要干啥?可季渊明却忽然眉头一皱,“你们聊,我还有事出去一趟。”

竟然逃跑似的,走了。

林珍珍自诩脑袋瓜灵活,可也想不到他们到底什么意思。但人家千里迢迢来一趟,她得好好招待,这是事实。卤肉昨晚吃光了,家里现在就只有几个草鸡蛋,她索性从后院提一只母鸡来……鸡肉是香,可杀鸡她实在干不了。

这只鸡是散养的,吃的是花地里的虫虫草草,下的蛋又大又多,所以力气也特别大,她一个人只能勉强提溜住。以前一直舍不得吃,就想留着下蛋,前几天老爷子贫血她想杀,婆婆还不许她杀呢。

今儿就用你招待客人,珍珍心里这么着,隔着院墙喊:“大妈,大妈在家吗?能帮我个忙吗?”

可平时一叫就答应的老太太,今儿不知道跑哪儿去了,珍珍又喊她儿子儿媳,也没人答应,估计还没下班。

李红梅忽然走过来,一把提过拼命挣扎的鸡,“弟妹不敢杀鸡吗?我来。”着接过砍刀,把鸡压地上,用刀背猛拍了几下鸡头,可怜的老母鸡就一动不动了。

林珍珍是第一次见这样的杀鸡方式,还挺佩服,既不血腥,效率还高,看来以后季渊明不在她一个人也能吃鸡肉了。

李红梅很利索的用开水烫鸡毛,拔掉,又拎着菜刀开膛破肚,快准狠一把撤掉苦胆,清理鸡胗鸡肠……一条龙下来也就几分钟的工夫。

得,是个狠人!

“弟妹一看就是读书人,没干过这些活儿,我以前嫁那男人在养鸡场上班……”她忽然住,不了。

珍珍这才知道,她是嫁过两次的,估摸着是怕她看不起她,害,这有啥,就是嫁十次八次只要婚内没犯错,这都不是事儿。为了避免她尴尬,连忙岔开话题,“我们家里也没啥好东西,红梅姐就将就一下,明儿回村逮只鸭子来,炖萝卜汤喝。”

李红梅羡慕的看着他们的院子,麻雀虽,五脏俱全。她也听邻居了,这是两口单独住的,不用跟兄弟妯娌和公婆挤,这不就是她这么多年最想要的生活吗?

男人穷点没关系,她就想当家做主,两个人把日子过起来,谁的脸色也不用看。可惜啊,她命苦,第一个丈夫是独生儿子,要给爹娘养老,不可能分家;后来赵建国倒是愿意跟她单独过,可爹娘兄弟都不同意,分出去他们可就没津贴了。

她没少跟两任丈夫哭诉,可眼泪是没用的。

这下好了,前夫又娶了一个,也不会生育,听她再婚后生了,这才肯相信是他自个儿不会生,干脆也离了,那俩老不死的也熬死了……关键他现在还当上养鸡场副厂长了,上个月听赵建国牺牲了,还去看了她好几次,要跟她复婚。

前夫现在工资高了,也会扮了,看着比赵建国还有男人味儿,关键吧还没公婆,她嫁过去就能进养鸡场上班,日子比在赵家守寡不知能好多少。

无论是经济条件、家庭环境还是个人地位,或者样貌,前夫都完胜赵建国。更何况吧,她跟第一任丈夫是情投意合的青梅竹马,十多年感情也在那儿摆着。

要不心动,那是假的。

她在赵家虽然是军属,可津贴都是公婆领,一分落不到她手里,过得还不如人家不是军属的。才五年时间,生生熬成了老太婆,要是继续在赵家待着,房子没了,抚恤金没了,她们就只能靠给一大家子当牛做马换口吃的……现在终于有个翻身改变命运的机会放在跟前,她不想错过。

可前夫提出复婚也有个要求——他不愿替人养孩子。

荞荞虽是女孩,可终究是流着第二任丈夫的血,换哪个男人都有疙瘩,李红梅完全能理解。

就在自己的好日子和女儿的抚养问题上,她犹豫了一个多月。恰巧前几天整理赵建国遗物时看见季渊明寄来的信,虽然字迹不怎么样,可他对好兄弟的殷殷关切,却让她十分动容,这才有了一个想法。

她要是独自改嫁了,荞荞绝对会沦为赵家人的免费保姆,不定十几年后还得给她的堂兄弟们换亲;送回娘家吧,娘家已经没人了;外头找个无儿无女的人家送养吧,那都是得断干净,永生不得再联系的,她又舍不得……凡是能想到的法子,她都权衡过了。

要找一个既知根知底的,让她随时想看孩子就能看到的,又人品信得过,顾念旧情会好好照顾荞荞的,还没自个儿孩子跟荞荞争宠的人家,她必须不顾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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